格林童話故事中的彩衣吹笛人寓意深遠,德國哈梅恩市(Hameln)政府毀信沒有履行合約支付酬勞,終至引來大禍。法稅改革聯盟、平反1219行動聯盟等民間團體持續聲援太極門,並在街頭宣導賦稅人權,他們指出民國99年6月17日立法院公聽會,財政部及中區國稅局已承諾撤回太極門81年度假稅單的強制執行,卻毀諾背信。正如同童話故事所說,背信棄諾的國稅局必自食惡果,政府也會失去人民的信任。
太極門稅務假案源於前侯寬仁檢察官的濫權起訴與違法移送,最高法院已於96年7月13日還太極門清白,無詐欺、無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弟子間互助代辦並非營利販售,與掌門人夫婦無關,無任何課稅問題。但國稅局在司法尚未釐清所得性質前,即開出80-85年六個年度的假稅單。行政法院本應裁停卻搶先做出判決,造成延宕24年的假案。經過20餘年的行政救濟,108年國稅局終於將80、82-85等5個年度與敬師禮相關之課稅處分更正為0,卻獨留81年度假稅單,基於同一基礎事實所作之核課處分,卻為不同之見解。
針對太極門81年度假稅單,民國99年7月當時財政部長李述德發文給田秋堇、涂醒哲、周守訓三位立委,表示已責請中區國稅局審酌具體事實,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規定辦理。至今其他年度綜所稅與敬師禮相關之課稅處分都已更正為零,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應撤回執行。然這行之於文的承諾,財政部、國稅局現皆不願認帳,不願撤回執行,讓人不得不懷疑其實不願放棄的是「獎金」?「惟利所在,無所不傾」,無怪乎台灣稅災戶淹腳目。
法稅改革聯盟引用輔大助理教授魏賜聰所說的:法律中有所謂「禁反言」原則,簡言之就是誠信原則,有決策權的官員,如果承諾無法兌現,台灣就會充滿欺騙。從太極門假案看到諸多違反禁反言的現象,如:86到89年間時任財政部部長、次長均曾表示,太極門稅務案件是從刑案衍生而來,刑案無罪,課稅處分就會撤銷。結果96年司法三審判決無罪無稅確定時,財政部、國稅局沒有撤銷稅單,違反誠信原則。
法稅改革聯盟陳姓志工表示,《左傳·僖公十四年》提到「棄信背鄰,患孰恤之。無信患作,失援必斃。」財政部、國稅局背棄自己的承諾,多行不義必自斃。人無信不立,政府更是如此,一個輕易背信毀諾的國稅局所開出的稅單叫人民如何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