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南警分局大同派出所巡佐陳水順、警員陳晃銘,於98年9月18日擔服巡邏勤務時,接獲民眾報稱,位於竹南鎮龍鳳漁港北岸海邊,有一男子割腕自殺,血流滿地。
竹南警分局21日指出,陳巡佐與陳員立即馳赴現場後,眼見38歲的吳姓男子已坐立於血泊中,且手腕的肌腱與神經已斷,兩警趕緊向前以毛巾為其止血,並送往頭份為恭醫院進行急救手術後已無生命危險。
大同派出所巡佐陳水順、警員陳晃銘二人待吳男恢復神志後,恰於查證其身分時,卻意外發現企圖自殺的吳男竟是一名竊盜、毒品通緝犯,屆時,吳男亦坦承不諱的對警方告白,並向警方表示,渠因被檢方通緝又經濟不景氣而長期無工作,不但無力養家活口,也無法謀取生計,藉以此故情緒低落及喝悶酒而一時意圖輕生了事,警方除充分建設其心靈外,仍依竊盜、毒品通緝罪嫌移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