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有執行獎金可以領,他們會依法公正無私還是會中飽私囊?!這種考驗人性的制度是想要逼死誰?最近太極門無欠稅卻被執行署違法強制拍賣的新聞,引發各界議論。稅務人員與執行署的獎金,實際上是對人民財產的一種侵害。趙子榮法官指出,他們硬著幹就有獎金,絕對是不可能為百姓的財產著想。
2020年世界人道主義日國際論壇「從太極門稅務假案探討人道主義精神」中,當年擔任太極門刑案一審審判長趙子榮法官當時率先使用交互詰問,審理約二百位證人證詞,逐一查對證據,查明檢察官侯寬仁的起訴書是假證據、偽事實,判太極門無罪。趙子榮表示,他以為太極門就沒事了,沒想到假案竟然拖到現在24年。公部門執行職務有獎金,無疑會產生道德風險。趙子榮舉例:「如果法官就被告人交保多少錢可以抽成,那法官每一個人都卯起來一千萬交保、一億交保。」趙子榮更質疑太極門81年度稅案問題,執行署人員很積極執行的原因是不是為了獎金?因為這不是頭一年、也不是最後一個年度的稅捐,而是夾在中間。其他年度國稅局都認為太極門不要繳稅,怎麼唯獨留了一個81年度不一樣,突然要叫太極門繳稅?趙子榮說:「人民要的只是一個公正的對待而已!」來自義大利、長期關注世界各地侵犯人權和宗教自由侵害的專業記者馬可·雷斯賓蒂也說:「太極門案件顯示出一個團體遭受行政迫害、財政迫害長達24年之久,這顯然是對司法公正的否定,事實上也是對法治的否定!」他指出,國家的權力被少數違法官員「濫權」「利用」了!當刑事法庭將正義還給太極門時,太極門的苦難並未結束;稅務官員繼續用無效的稅單持續迫害太極門。馬可·雷斯賓蒂提出太極門案中官員違反法律程序:一、稅務官員必須做到盡職的調查,卻是由起訴書衍生出稅單。二、由刑事法院和教育部的事實認定,卻被稅務機關任意駁回並取代。三、追溯日期和偽造調查結果。四、法律適用的不一致性。五、對太極門案的歧視性待遇。他說:「誰都看得出來,太極門遭受到不公平的待遇。這意味著納稅人的權利在制度內沒有獲得很好的保護,而制度本身,卻很有系統的對納稅人不利:很顯然的是一種不公平!任何團體、任何個人都不應該受這種苦難。」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特聘教授黃俊杰表示,107年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已經是相當清楚!而且,國稅局對於所經手的五個年度已經確認為零。黃俊杰特別點出,台北國稅局自行變更為零,並且是「主動通知」太極門,以這個角度來講,就是代表國稅局認為自己過去做的是錯的!黃俊杰提到,107年的判決也已經明確告訴國稅局81年度的確定判決是「有問題的判決」,是違法的稅捐稽徵機關應該重新檢視過去所做的處分。馬可·雷斯賓蒂說:「特別是像太極門這樣受到迫害的團體,應該盡快的立即解決。」趙子榮提到,不只太極門案件,現在法院裡有很多規定都是不符合憲法,因為我們是從威權體制走過來的,我們必須為了自己,也為了他人逐一打破它、改變它,這就是為什麼轉型正義需要存在的原因。希望國家能夠聽到人民的聲音,能夠看到我們所辦的研討會,也能尊重人民的意見。黃俊杰認為,一個民主國家應該讓經濟的動力往前邁進,不應該用稅捐的不當課徵,造成人民的疑慮。或許透過太極門這個個案,「稅捐正義」會因此而獲得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