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六十歲的志工媽媽9月19日在路邊舉海報就被警察漏夜偵訊,移送新竹地檢署,還限制住居,台灣要進入二次戒嚴了嗎?今天(9月22日)還傳出警察放話要大規模逮捕法稅改革聯盟志工,製造寒蟬效應。當事人黃女士由法稅改革聯盟(法盟)及多位聲援的學者專家陪同,於下午三點向監察院緊急陳情,要求國家人權委員會調查竹北分局員警執法過當之情形,並調查是否有外力介入,越權下令逮捕?以維護行政中立,並維護憲法及國際人權兩公約所保障之表意及言論自由,以保障基本人權。
前台大法學院教授陳志龍、前台南縣長蘇煥智律師、台灣北社理事陳逸南、台灣北社副理事曾建元教授、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新竹市議員田雅芳、陪審團協會研究員余育志及數百位法稅志工都來到現場聲援。志工們以影片還原現場狀況《白色恐怖?還原抓人現場》http://yt1.piee.pw/uqdk8,影片中,志工禮貌性詢問「這裡是管制區嗎?」警員不但均不予回應,甚至出言威嚇「誰錄(影)我就盤查誰!」又看到大批警力圍著手無寸鐵的志工媽媽。
黃女士也坐在輪椅上,由家人陪同前來。法盟表示,黃女士因遭十餘名身形剽悍的員警團團圍住,強制帶往警局,飽受驚嚇,再加上長時間未進食及疲勞訊問(晚上六點到半夜一點),偵訊完畢竟昏厥送醫,被醫生診斷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聽到一點聲音就驚醒,身心受創至深。
法盟指出,太極門沒有欠稅,卻遭行政執行署違法強行拍賣土地,在還沒有進行拍賣之前,執行署公文白紙黑字就寫著要平分績效,外界質疑執行官有高額獎金可領。志工只是舉牌就被控告多項罪名且限制住居!令人質疑這些員警是不是受了什麼執行命令,對善良民眾執行調查以製造寒蟬效應,達到嚇阻目的?竹北警察局、行政執行署還發新聞稿抹黑志工到執行官家門口拉布條威脅恐嚇,還傳出要大規模逮捕,台灣變成香港了嗎?更何況當天黃女士進到警局,發現警察已經寫好問題,她只能回答是或不是,根本就是整個局都設好的。
法盟指出,太極門案起源於民國85年侯寬仁檢察官濫權起訴,國稅局僅憑不實起訴書就開出80到85年六個年度的假稅單。 96年司法三審判決確定太極門無詐欺、無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民國108年底國稅局更正80、82~85共五個年度與敬師禮相關之課稅處分為零,唯獨同事證的81年度稅單未更正為零,違反行政一致性及行政自我拘束原則。行政執行署竟然還硬違法強行拍賣太極門苗栗山區土地,流標後宣布收歸國有,拍賣過程中充滿程序瑕疵、完全不理會當事人聲明異議。明日(9月23日)新竹執行署還將進行土地債權分配,瓜分績效,並傳出警察提前放話,製造寒蟬效應:即將在明日大規模逮捕前往關心的民眾,已經部署好,只要有噪音就罰款、有舉牌就要抓起來送派出所訊問,檢方也將比照日前法盟黃女士一樣會裁定限制住居。此話一出引發各界撻伐,法盟及各界聲援人士向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展開緊急陳情。
陳志龍提到,他今天是懷著恐懼到心來到這裡,9月19日當天突然一個指令下來就全部盤查志工,新竹六家派出所警察,充滿強烈用語,不把法學教授當一回事,明顯受到指揮指導有計畫,舉牌8周了都沒事,因為9月23日要分配,就開始抓人,限制住居。甚至據內部消息,檢察官明天要發動大逮捕,警察是憲政維護單位,卻配合執行署明天要做大逮捕,甚至汙衊教授作秀。執行署甚至發出聲明公然說謊,指出志工到住家侵入住宅。警察限制人民住居,剝奪行動自由,公然違反執行勤務第29條第3項,呼籲警察不要被少數執行署誤導。陳志龍談到,警方特別召開新竹記者招待會,說人家侵入住宅,沒有證據,又隱瞞自己執法不當。目前這些事實都有影帶,讓大家知道警察界裡有特殊形態,而且新竹媒體不察,不實報導,對人民二度傷害,大家感覺回到警總時代!
曾建元談到9月23日新竹執行署要進行財產分配,已加派當地警力要進行大逮捕,讓人想起「228事件」,計畫一網把異議人士逮捕,「難道這是美麗島事件的翻版?」陳菊也是當時的受害者之一,如此檢警系統、警察失格,變成搶匪行為,他希望明天大逮捕事件不要真正發生,警察是維護人民言論自由,也提醒李貴芬等檢察官,應善盡國家官員的責任,明天是台灣民主究竟是進步或退步的關鍵日,人民站出來,如發生大逮捕,將進行非暴力抗爭。
新竹市議員田雅芳談到:9月19日半夜接到有志工被違法逮捕,也沒明確告知犯了哪條,挑了一位 60歲黃媽媽志工,並說要函送,因為有人提告公然恐嚇,然而根據刑法 310條類似案件只要函送即可,同時是分局長自行認定現行犯,他呼籲執法人員應依法行,不可擴權。讓黃媽媽非常害怕,「這是民主法治國家應有的現象嗎?」她直言應予以譴責。
前台南縣長蘇煥智也指出,黃女士在路邊舉牌有沒有構成犯罪?當天兩百多個點都有舉牌,其他警察都尊重人民言論自由,卻被六家派出所當作現行犯,盤查態度很差,當天已經是違法的盤查!就海報內容,法務部執行署以及各執行處獎金分配辦法,獎金怎樣分,公文還有兩個署各分1/2,都跟「恐嚇」無關。人民質疑是很正當,凸顯獎金制度不合理,是稅務人權基本表達,是可受公評的事件,他質疑行政執行署等於是政府的討債公司,應該要回歸過去由民事法院民事執行處的財務法庭來執行。因為執行官要領獎金,所以加快迫害人權?呼籲廢掉全部的行政執行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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