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在新竹路邊一位六十歲的志工媽媽,舉著太極門假案訴求的海報被警察漏夜偵訊,移送新竹地檢署,造成志工媽媽當場昏厥送醫。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甚至放話在9月23日執行分配時要大規模逮捕法稅改革聯盟(法盟)志工。當事人志工媽媽雖剛出院,仍由家人和法盟及多位聲援的學者專家陪同,於9月22日下午三點向監察院緊急陳情。太極門義務辯護律師黃麗蓉來到現場,對於志工媽媽被竹北分局六家派出所以公然侮辱、毀謗、恐嚇及違反個資移送並漏夜偵訊;所長葉日仁並對到場聲援的專家學者污辱是作秀,黃麗蓉非常生氣。她拿出多項資料,踢爆行政執行署更多違法犯行,她義憤填膺地說,檢調聯手濫用公權力欺壓善良老百姓,「這不是國家暴力?什麼才是國家暴力?」她直言:監察院陳菊院長,如果無法嚴懲濫權違法官員,國家人權委員會是弄假的!
黃麗蓉提到,24年前侯寬仁檢察官違法偵辦太極門案,被監察院調查有八大違失,後來衍生稅務案件,被違法開單的六個年度稅單,其中五個年度在去年底與敬師禮相關的課稅處分完全更正為零,獨獨留下的81年度錯誤判決。新竹分署無視於99年6月17日公聽會,中區國稅局及財政部承諾康世儒等委員,將依稅捐稽徵法第四十條撤回執行,公聽會後並行文新竹分署,要求依行政執行法第9條第3項但書停止執行;當時的財政部長李述德於7月22日、7月30日分別回覆當時的田秋堇委員、涂醒哲委員、周守訓委員同意撤回執行,這個案子在10年前就應該還太極門公道,現在新竹分署竟然用最快速的手段,無視於鑑界未完成,就在8月21日強行拍賣,並將太極門的土地強行收歸國有,對於行政執行署公然違法,「人民不能出來講話嗎?」她生氣的說。
黃麗蓉接著拿出自由時報,曾經報導今年3月2日新竹分署給士林分署公文上要求「擬請士林分署登打績效,並回饋本分署(新竹分署)二分之一。是否同意?恭請裁示。」同一天自由時報也報導,109年的獎金是2345萬元,她怒言:已經訂明獎金的分配計畫,人民質疑你搶奪太極門土地,李貴芬你分多少獎金?為什麼不可以?難道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嗎?只有你們可以搶奪民產,人民連表達質疑的意見都沒有嗎?這是憲法賦予人民的言論自由嗎?
黃麗蓉接著踢爆法盟曾向新竹申請集會遊行但從未獲准,她拿出資料說到,4年來全國四萬多件的申請集會遊行,除了未申請的1.8萬件外,不予准許只有35件,然而法盟在最近兩、三個月內,總共申請15件集會遊行,卻沒有一件獲准,她直言:「這不是有黑手,甚麼才是黑手?」
黃麗蓉說到,法盟及專家學者到行政執行署陳情將近30~40天,但卻沒有一位執行署官員出來說明,如果執行有理為什麼不出來?「什麼執行有愛?根本是用國家暴力、濫用公權力,只會欺壓小老百姓。」她直言,這些事情不只會發生在黃姓志工媽媽身上,可能發生在每一位人民身上,當人民只要有質疑,警察就可能濫用公權力包圍你,強制把你用現行犯逮捕,這樣國家還有法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