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宣揚民主理念,聯合國訂定9月15日為「國際民主日」,《世界人權宣言》指出,人民意志是政府權力的基礎,政治參與、公民空間和社會對話為善治奠定了根基。然而,現今台灣的民主人權價值,正面臨十分嚴峻的考驗。當天一場「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系列論壇中,誠遠商務法律事務所吳俊志律師,以近期引起熱議的太極門迫害案件為例指出,太極門法稅抗爭的歷史跟台灣從戒嚴時期一路走過來的歷史,是一段民主轉型的縮影,並強調國家必須按照法律的精神去做事,人民可以在這樣的空間去行使自己的自由意志,才有宗教自由、財產自由可言,反之,人民將生活在恐懼之中。
吳俊志提到,太極門假案最重要的關鍵,就是24年前始作俑者檢察官侯寬仁的違法調查,因而引發後續一連串國稅局依照違法起訴書亂開稅單,行政執行署拿著假稅單,違法強行拍賣太極門土地的人權迫害。他質疑,一個經驗豐富的檢察官為什麼會做出這麼多明顯的缺失?難道是因為官官相護?因為想要博取名聲,讓他可以步步高升?而且直到今天,當年這些調查的違法行徑,仍然沒有受到懲處,讓人感到非常遺憾!
「認定有沒有罪,或是認定有沒有稅的,是法官不是檢察官!」吳俊志表示,由監察院調查報告可以發現,侯寬仁當年實施搜索扣押的時候,大家可以在媒體上看到所有過程。「檢察官在調查案件的時候,一個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偵查不公開。」他近一步說明,因為檢察官調查案件的時候如果講太多,反而讓大眾媒體有預設立場,但是侯寬仁檢察官在調查太極門案件的時候,事先通知各大媒體到場,甚至公開接受採訪,等於是利用輿論來讓法官無法做出與他相反的認定,這在正當程序上是非常荒謬的。
此外,檢察官對於本案的被害人,應基於職權調查,侯寬仁甚至沒有查明太極門名下這些東西到底跟案件有沒有關係,就全部凍結扣押,這些根本就不是檢察官的職權!吳俊志提到,在起訴之後,就是法院審理範圍,與檢察官無關,但侯寬仁竟函文內政部及各縣市主管機關,要求他們解散轄區內的太極門道館,甚至要求斷水斷電,這些從頭到尾跟檢察官的職權一點關係都沒有,實在讓人匪夷所思!
「以上檢察官的疏失任何人看到都會覺得很誇張,但是國稅局竟然覺得沒問題!?」吳俊志感到不可置信,他們竟然拿著這樣調查來的結果,來做成核課處分?現在雖然其中有五個年度(80、82-85)的稅單國稅局承認錯誤,將與敬師禮相關的課稅處分更正為零,但同性質的81年度,國稅局還是以已經確定當作理由移送執行,現在甚至由國稅局直接承受了那筆不動產。吳俊志強調,從偵查的過程,到國稅局的核課過程,甚至到法院審判的過程,這之中充滿了很多的瑕疵。這筆根本不該存在的稅單,國稅局依然遵循著這樣的錯誤不願意承認過去的違法調查。最後吳俊志勉勵與會觀眾:還沒有走到終點,還有最後的一哩路需要大家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