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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法院說的都不算數?政府精神錯亂?迫害太極門竟為獎金
2020
10/12
23:31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台北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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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2 23:31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台北市 報導

《世界民報》「全民公審」單元(https://reurl.cc/5qDXr7 )「蝦咪!假案件真拍賣? 小心惡官現形讓你破產」節目中,學者專家指出,太極門假案經監察院兩次調查為冤案,政府卻沒有按照調查結果定分止爭,反而持續主導人權迫害事件,是否精神錯亂?一致呼籲太極門假案是政府公然違法「集大成」的案例,應予盡速解決,讓台灣成為真正維護人權與信仰自由的國家!

執行署急切拍賣民產所為何來?

前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聯會人權保護委員會委員蔣瑞琴律師表示,行政執行署在還沒拍賣太極門資產前,就已說好如何分績效,以及如果流標就由國稅局承接的方式,而兩次拍賣過程均限定通訊投標,禁止現場投標、補件,甚至以防疫為由,規定現場只能3位民眾入內,然而現場執行署人員就有30人,國稅局人員超過7人!第二次拍賣通知也未合法送達當事人,分配績效多的部分,也未返還給債務人,蔣瑞琴指出,種種做法明顯黑箱,強拍民產如此急切所為何來?

背信棄義走黑箱 一切為獎金!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人權委員會觀察員高鼎懿怒指,109年8月21日二拍流標,由中區、台北國稅局聲明共同承受,收歸國有。掌門人業已提出四次聲明異議,要求新竹分署停止執行,然新竹分署不但未等行政執行署總署針對這些聲明異議作成決定,也沒有等法院確認這些決定是否有理,就針對違法拍賣所搶奪的民產擅自製作「分配表」。就連已經超過執行期間和徵收期間,不應該再課徵的稅額也都算進去,而且沒有任何計算式,完全沒有告知金額是如何計算?甚至列出「執行必要費用」,卻未列出內容為何?另有幾項早已超過徵收與執行期間還列入等,問題重重,他質疑執行署這麼急切地要分配土地,不是依法行政而是為了分績效?

落實有效救濟 廢除獎金制度

中國科技大學財稅系助理教授倪伯煌驚呼,太極門假案從頭到尾,違法的事證那麼明確,居然沒有任何一個人受到懲處、道歉與賠償,公權力才會持續迫害下去!明明稅務機關可依稅捐稽徵法、行政程序法自行撤銷違法稅單,行政執行署亦可依行政執行法撤回違法執行,然而官員卻瀆職不做,逃避公民的監督,一切只為獎金和升官績效?這樣又如何中立?完全違背國際人權兩公約賦予人民有效救濟的精神!他呼籲落實有效救濟、廢除獎金制度,我國家人權才堪與國際接軌。

上傳時間:2020-10-12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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