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110年度財政部相關預算案,立法委員高嘉瑜質詢獎金的法制化和理由,提案五區國稅局稅務獎勵金應提出書面報告,先凍結300萬。然而,立委費鴻泰、吳秉叡卻聯手護航國稅局的獎勵金,費鴻泰輕描淡寫說獎金不多。法稅改革聯盟(法盟)表示,事實上,稅務機關每年所編的獎勵金都是上億元,稅務人員開稅單有獎勵沒罰則,民眾動輒被要求補稅重罰,已經造成民怨四起。法盟發起人吳景欽教授曾指出,廢除稅務獎勵金的提議已得到全台灣96%以上的村里長支持,「這麼強大的民意,立法院還可以昧著良心通過稅務獎勵金?人民可不可以去申請國家賠償?」法盟指出,全國最高民意機關的某些立委竟然悖離民意為獎勵金護航,到底是為哪樁?
稅務機關開單不需要附理由,也不需要有證據,人民有異議必須要自己舉證,復查、訴願都是國稅局財政部自己人,訴願還必須先繳納半數稅額或提供擔保,不然,財產便會被強制執行。再者進了行政法院,人民敗訴率高達九成,更讓稅務機關有恃無恐。法盟指出,如此的稅務行政救濟制度,加上獎勵金讓稅務人員更有動機濫開稅單,台灣每年欠稅欠費案新增強制執行都超過千萬件,有多少又是這些冤枉的案件呢?也有學者專家指出,民意代表如果居中協商民眾多少繳一點,事後也有好處可拿,是否因此成為共犯結構,耐人尋味。
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指出,法治國家根本沒有發放稅務獎勵金,怎有把人民當鵝拔毛,還能領獎金的制度?這是筆「邪惡」的錢,從基層到高層雨露均霑,成為龐大共犯結構!稅務獎勵金是邪惡獎勵金,製造很多冤稅案,有的稅災戶得癌症、憂鬱症、自殺,甚至跳樓,他強調,改革的立法院就該廢掉稅務獎勵金!
法稅改革聯盟指出,查稅獎金沒有法源依據。戒嚴時期所訂的《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稅務及關務人員查稅獎金」,早在2003年朱星羽等160多位立委就提案、並於隔年廢除,以避免稅務人員亂查稅。為了平息民怨,包括警政、海關等也自刪獎金,2008年財政部竟以「作業要點」,讓查稅獎金以稅務獎勵金之姿死灰復燃!
有「敗家部長」之稱的前財政部長張盛和,為了死守稅務獎勵金,竟公開聲稱「待遇不高,不足以養廉」,2014年被網路票選為10大惡人榜首,也因證所稅政策引發台股市值在修法期間蒸發2.22兆元,並導致證交稅短徵近550億元,遭監察院調查糾正!
2017年立委陳瑩踢爆,國稅局巧立名目濫發稅務獎勵金,連發新聞稿、內部裝修等與查稅無關的作為,都可以領獎,有些國稅局領獎金人數,甚至高於法定員額,只為了消化上億元預算。前立委黃文玲認為烏龍稅單最大禍首就是稅務獎勵金,極力主張廢除,否則貪圖獎金的結果,「稅捐會無所不用其極,造成違法稅單非常多!」前監察委員錢林慧君則表示,「獎金早該廢掉,有獎金就有誘因而起貪心。領公家錢,就要憑著良心好好做事。」
2019年立委徐永明以無法源依據再度主張全數刪除,親民黨立法院黨團指出稅務獎勵金是個老問題,反對查稅把人民當賊,變成懲罰百姓。護航稅務獎勵金最出力的立委王榮璋也承認稅務獎勵金「沒有法律的授權」,然經表決,時代力量、親民黨團所提全刪稅務獎勵金的提案均遭否決,輿論撻伐悖離民意,為財政部護航,敗家誤國,陷國家於不義!
國內外專家學者於了解台灣的稅務獎勵金用意後,也持反對立場!世界納稅人協會(WTA) 創始人與秘書長暨亞太納稅人聯盟主席Bjorn Tarras-Wahlberg痛批稅務獎勵金制度實在令人汗顏,應予廢除!WTA前主席Staffan Wennberg直言,稅務機關應該是納稅人的服務機構,稅務獎勵金造成徵納雙方的衝突及貪汙等問題,根本完全錯誤!
曾任中華民國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監事會召集人的蔡維杰指出,稅務獎勵金一直為人詬病,「有業績壓力又有獎金,想要國稅局公平合理的課稅,緣木求魚!」
真理大學張家麟教授表示,要改革台灣賦稅,一定要廢除獎金,公僕已經拿薪水了,憑什麼再拿獎金?官僚體系竟然可以透過獎金分錢,這機制是腐蝕人心的,過去古代都講爾俸爾祿民脂民膏,所以獎金制度絕對是惡源,造成整個公務員墮落腐敗。
「我繳血汗稅金,你領黑心獎金!合理嗎?」法稅改革聯盟表示,財政部每年違法編列上億元稅務獎勵金,導致民怨沸騰,要求政府以刑法第131條公務員圖利罪嚴懲貪官,並首度向審計部陳情,並表示長期以來在獎勵金的誘惑之下,稅官有獎無懲不受監督,更加肆無忌憚的胡亂開稅單、不當查稅,財政部圖利自肥,產業倒閉人民破產,人才大量外逃,低薪青年被迫流浪外漂,稅災戶暗夜哭泣,受傷的台灣也在國際失去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