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號稱是亞洲最民主的國家之一,然而完善的投票選舉制度就是民主嗎?馬英九、蔡英文總統都曾經因為民眾抗議被丟過鞋子、雞蛋,也沒有民眾因此被抓、被限制住居、被起訴,近日卻發生919竹北事件——9月19日竹北六家派出所警察隨機違法逮捕街頭舉牌志工,漏夜偵訊並移送地檢署,最後羅織罪名:恐嚇、危害安全、加重誹謗罪及妨害個資。許多網友質疑台灣的民主到底怎麼了,人權只在投票那一天嗎?
法稅改革聯盟(法盟)志工引用世界知名的民主理論學者賴利·戴蒙德(Larry Jay Diamond)指出,現代民主包括四個關鍵要素:(1)透過自由和公正的選舉產生政府;(2)作為公民積極參與政治和公民生活;(3)保護所有公民的人權;(4)法律和程序同樣適用於所有公民。如果法律和程序適用會因人因事而異,那民主就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浩信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人陳祖祥看到919竹北事件影片後驚訝地表示,無法想像警察當街把表達言論自由的人以現行犯帶走,一度以為台灣還在戒嚴時期。他提到過去台灣民主正萌芽時,1990年大學生抗議「萬年國會」的野百合學運中,高舉「老賊不死,台灣不會好」「解散萬年國會」等標語,甚至編歌挖苦當時的李前總統登輝,但李前總統也沒因覺得被侮辱、誹謗而逮捕學生;2014年太陽花運動,有人穿著「土匪政府」字樣衣服;抗議天王柯賜海在名人受訪時舉著「馬英九還我牛」標語,也都沒有被警察帶走。他認為這些抗議都是體現台灣民主法治人權觀念的演進。
陳祖祥說自己年輕的時候,他跟同學曾經指名道姓到監察院罵當年的監察委員都沒事,而現在民進黨執政,為什麼會發生919竹北事件?這不是人民為公權力行使表達意見跟訴求嗎?為什麼會被當現行犯?更奇怪的是為什麼主流媒體都噤聲?當年的民主鬥士都到哪裡去了?
根據報導,2013年國道收費員資遣抗爭運動,陸續發生上國道抗爭、收費員爬上ETC架抗爭、收費員突襲前行政院長毛治國住宅、向行政院丟雞蛋等,最後桃園地院法官錢建榮以癱瘓國道行為是象徵性言論,應受言論自由保障,行政處罰應限縮退讓;抗議屬和平集會,應受兩公約施行法保障等,最後均以不起訴處分。法稅改革聯盟志工更指出,這些行為,志工們都沒有做,只在路邊和平舉牌聲援太極門,卻被當現行犯抓起來,還遭誣陷是暴民,羅織罪名,台灣的人權真的是在倒退嗎?
法盟志工表示,事實上,太極門在2007年7月13日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國稅局僅憑待查證之不實起訴書所開6個年度的假稅單顯然無效。2019年國稅局將1991、1993到1996年度與敬師禮相關的課稅處分更正為零,獨留同性質的1992年度未更正。太極門向財政部、國稅局、行政執行署陳情過許多次。而高等行政法院也兩度發函給中區國稅局並副知行政執行署,認為1992年度執行應與其他年度為一致性處理,請中區國稅局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撤回執行,依80、82-84年度綜合所得稅更正為零之同一標準處理。更代表這是個有問題的案件。執行署明知這件執行案件不應執行,卻於今年8月21日違法強行拍賣太極門位於苗栗山區土地,太極門沒有欠稅,土地竟遭執行署違法強行拍賣並收歸國有。媒體早就披露執行署在太極門案執行前就已經編列獎金,新竹與士林分署也有公文白紙黑字討論要各分二分之一的績效,眾所皆知的事情,任何有正義感的人都會覺得這是犯法,到底執行官分到多少獎金?舉牌質疑主任執行官李貴芬,到底在太極門案領了多少獎金卻遭到警察非法逮捕?陳祖祥表示人民言論自由應受到充分保障,多元的抗議方式都是體現台灣民主法治人權觀念的演進,沒有人會因此而進警局,這才是台灣可貴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