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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竹北事件引熱議 執行署官員領獎金是榮譽還是恥辱?
2020
12/11
22:43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台北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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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1 22:43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台北市 報導

行政執行署官員領獎金到底是一種榮譽還是恥辱?youtube上瘋傳「919竹北事件」:有法稅志工媽媽在竹北路邊舉牌詢問行政執行署執行官在太極門案中領多少執行獎金,就被執行官提告,更誇張的是警察以現行犯逮捕被告,漏夜訊問後移送地檢署,還遭檢察官限制住居,志工媽媽因此驚嚇過度,罹患急性壓力症候群。網友直呼台灣又戒嚴了嗎?台灣變成警察國家?有民眾投書媒體(https://reurl.cc/5qxY4M),不解的問:這一位曾經得過模範公務員的行政執行署執行官為何一手領獎金,另一手要控告質疑的民眾侮辱和誹謗?如果領執行獎金是一種榮譽,為何怕人問?如果是一種恥辱,那麼這位模範公務員就應該展現氣節,主動拒絕獎金才對。對於執行績效獎勵金,這位執行官應該要明白公開她對獎勵金的態度,沒有模糊空間更不能兩面討好。

行政執行署是營利機關嗎?

法務部在91920日訂定「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所屬行政執行處執行績效獎勵金發給要點 」,獎勵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行政執行事件之人員,以提高執行績效。據媒體報載時任法務部長陳定南因為要企業化經營,所以設立獎金制度。行政執行署新聞稿指出,成立至今年8月累計徵起金額突破新台幣5500億元,挹注國庫收入,法務部長蔡清祥致詞時表示,5500億元約可打造9座台北101大樓,也相當於法務部18年的預算。執行署儼然成為會生金蛋的金雞母,然而因執行案件只有獎勵沒有懲處的監督機制,造成執行過當、程序瑕疵,無情違法追稅情況層出不窮。例如欠幾萬元就被拍賣上百萬、千萬的房產,連當事人都不知道的案例屢屢上報。當執法人員有獎金可以領時,會用盡一切手段拼績效,還是會在執行時考量欠稅欠費人的個別情況,以侵害最小的方式達到目的?這是一個考驗人性的議題,值得深入探討。

領人民公帑為人民服務的公部門成追債狂魔?

民國109年,基隆市民陳青旭因長期在外工作,直至過年返家有買主登門看屋,才得知自己因18千元交通罰單未繳,一家人賴以為生的60年透天祖厝,竟遭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拍賣,總價值約新台幣250多萬卻被賤賣130幾萬,讓他全家被迫在年初流離失所。此外聲援人士也追查出,執行署知法犯法,並未依法進行法拍程序第一步查封(鑑界、貼封條),甚至偽造文書,製造祖厝貼封條的假照片,還疑似透過媒體抹黑陳青旭酒駕、擺爛不繳罰單,企圖混淆視聽掩蓋其違法行徑。

台中賴姓男子以自己一間透天厝向銀行抵押借貸,原本是要去換約,卻被銀行通知暫緩,才得知是因自己工作繁忙疏失,牌照稅3.8萬過了6個月未繳納,這棟兩千多萬的透天厝已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查封,險遭強制執行。而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官莊榮裕竟公開在媒體上表示,「其實這是一個,應該是標準的執行程序啦,基本上法律沒有規定說,欠多少才不能去執行不動產啦。」

執行署為獎金違反執法應選擇損害最少的原則

行政程序法第四條明定:行政行為應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並於第七條第二款規定行使行政行為時,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而行政執行署無視行政程序法是公務員行使行政行為應遵循的規定,視法律於無物?拍賣動產便可解決的小案子,行政執行署卻一刀砍向不動產,令人錯愕。前台大法學院副院長邱榮舉就指出,陳青旭案例是政府「用大砲打小鳥」,違反比例原則,更凸顯窮人的可悲,坊間因此還有懷疑「官商勾結」的流言傳播。

行政執行署正式運作時,陳定南表示:「對惡意逃漏稅的大戶要鍥而不捨,但是對貧困小民,無論如何請多加體恤,給予寬容!」時隔二十年執行署現今的所作所為,恐怕並非當年的陳青天所樂見。

血淚斑斑的冤稅 為獎金不分黑白坑殺稅災戶

民國86年,吳沛純補習班沒買成,竟遭國稅局追討補習班欠稅159萬,加上利息、滯納金,總共超過320萬。20多年來,她被這張莫須有的稅單折磨,罹患了憂鬱症、自殺兩次,除了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之外,還得了乳癌三期,連化療的救命錢都被執行署強制執行!

98年媒體報導:「藝人賀一航欠稅加上滯納金高達831萬元,遭台北行政執行處核發命令要求媒體公司扣押他的所有薪資所得,導致各大節目暫時停止發他通告,剝奪他的工作權。並要求扣押賀一航每月薪資甚至限制出境!連帳戶裡的幾十萬元都遭到凍結。」

太極門沒有欠稅,土地卻遭違法強行拍賣,最後土地收歸國有。民國85太極門政治整肅假案,台北地檢署侯寬仁檢察官僅憑不實檢舉並夥同國稅局稅務員史越生作偽證,誣指太極門是補習班、涉嫌逃漏稅。刑事法院96年三審判決太極門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確定,被違法羈押的太極門師徒均獲得國家冤獄賠償,107年最高行政法院判字第422號判決已判決確定太極門是氣功武術修行門派,弟子敬呈師父敬師禮是贈與屬免稅所得,80-85年稅案應一體適用。而國稅局108年已將8082-85年度與敬師禮相關的稅單都歸零,卻獨留81年度稅案用補習班名義持續強徵課稅。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兩次行文中區國稅局及行政執行署,表示81年度之相關課稅處分有之前未及審認之新事實新證據,請中區國稅局依8082-84年度綜合所得稅更正為零之同一標準處理,並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撤回執行。然而行政執行署卻依然違法拍賣太極門苗栗土地。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指出,行政執行署明知太極門稅案,六個年度中有五個年度與敬師禮相關的課稅處分已被國稅局更正為零,唯獨81年度被當作補習班課稅是有疑義的,卻不理會行政法院的公文,急著在二次拍賣後,就將太極門土地收歸國有,就是因爲二拍能領到的獎金比三拍多。

獎金養大金雞母 卻侵蝕台灣民主法治

行政執行署每年編列1.9億執行獎金,有錢能使鬼推磨,執政當局因為有這隻會生蛋的金雞母來貢獻國庫,就對其諸多違法案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設法箝制民眾質疑的聲浪,為虎作倀嗎?919竹北事件當中執行官、警察、甚至檢察官違反常理的舉動,近兩個月在全省各地引起民代、法稅專家及聲援法稅改革民眾諸多的討論並呼籲相關單位深入調查,揪出違法官員,卻始終不見有關單位的實際行動。輔仁大學助理教授魏賜聰就點出,法律對人民與公務員懲處的比例偏頗,對公務人員的處罰僅是人民的十分之一,甚至更少。他呼籲政府體制的改革要靠全民,善良的人噤口不言,就是對邪惡低頭,如果善良的每一個人都願意站出來,願意發聲、願意批判,那這個國家就會有救;否則邪惡的壯大,任何一個善良就會被各個擊破,最後就非得向邪惡低頭。政府是公僕,其權力乃人民所賦予,如今人權迫害案件頻傳,更需社會大眾關注與追蹤,一起平反不公不義,為台灣的未來也為自己的下一代努力。

上傳時間:2020-12-11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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