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人權志工給予民眾正確的人權觀念
2020
12/15
14:58
公民記者
雨果
台中市
報導
分享
瀏覽 (7273) | | | |
2020-12-15 14:58
公民記者 雨果 台中市 報導

據報導,一名3歲女童在就讀幼兒園期間,長期遭到學校男同學欺負,被打頭、撲抱、勒脖,甚至還被男童用手摳弄下身,導致外陰流血、血尿 !

山達基教會人權志工表示世界人權宣言中明確說到,人人有生存的權利。每個人都有活著,不被別人傷害的權力。要讓侵犯人權事件減少發生,並讓人權落實於生活中,10日山達基教會人權志工來到台中市市民廣場,與民眾分享甚麼是人權?讓民眾對人權有更多的認識。

美國人道主義者L. 羅恩 賀伯特先生說:「人權必須是一項造就的事實,而不是一個理想主義者的夢想。」志工在此鼓勵民眾多認識人權,將人權生活化,參考網址:http://tw.youthforhumanrights.org/

上傳時間:2020-12-15 14:58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雨果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