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於民國85年的太極門案,被監察院列入台灣重大人權保障指標性案件。96年7月13日,刑事法院三審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108年國稅局更正課稅處分,將80、82-85年度其他所得及相關罰鍰更正為零,唯獨對相同性質的81年度,仍繼續違法發單,甚至移送行政執行署,違法查封、違法強行拍賣!前立法委員、羅淑蕾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羅淑蕾感到不可思議,「都是敬師禮,其中五年是敬師禮,竟然一年是學費,這莫名其妙!天下有沒有這麼荒謬的?」https://youtu.be/2M-8UR1Z9aM
羅淑蕾表示,她相信每一個公務人員進入公務體系時,一定都是非常清純、非常有正義感,非常想要好好做一個注重人權的公務人員。但是,為什麼進到這個染缸以後就變了?她認為這是人性,其實人都會犯錯,只是在犯錯之後,自己願意接受懲罰、願意降職、願意被淘汰嗎?當然都是掩蓋了,官官相護,大家互相掩護,你掩護我,我掩護你,所以才造成今天台灣這樣的司法不公。
羅淑蕾談到一個真實案例,一家上市公司,本是全世界第二大鋁製品公司。由於政府規定只要有外銷都可以退稅,稅捐處的稅務人員認為這家公司的外銷退稅很多,又發現連同這家公司共8家公司發票互開而逕行調查。認為這是虛進虛銷,所以硬是不退回將近兩億的外銷退稅,還通報調查局前往搜索。因為這樣,使得銀行抽銀根、客戶看到都害怕,公司就這樣倒閉了。該公司員工找她陳情,羅淑蕾將帳逐一比對,交易情形弄得清清楚楚。後來北區國稅局還成立了一個專案小組重新查過,才發現這是天大冤枉,終於把稅退給人家。但是,金額比較大的三家公司都沒事,剩下的五家一直到現在還在打官司!羅淑蕾指出,這和太極門案件中,六年中五年沒事但一年有事的情節一模一樣,太極門奮鬥了25年,而這幾家公司奮鬥了19年還在打官司。
當年台灣創造經濟奇蹟,中小企業扮演了舉足輕重的地位,但「稅」卻成為中小企業的殺手!一個公司被銀行抽銀根、被客戶拒絕往來,又跟國稅局纏訟官司19年,要如何創造經濟奇蹟?
羅淑蕾提到,太極門案當初移送到調查局,調查局大肆搜索。為了以前做了這麼多動作,假如都沒事的話,他們怎麼下得了台?當年認為太極門有事的這些人並沒有受到懲罰;當初起訴的檢察官,官越升越高,至於辦太極門案件的這些稅務人員,大家可以去查查看,每個都高升了。而當年辦這家上市櫃公司的那個稅務人員現在變課長,那個主任現在變稽徵所的主任;錯犯得越高,官也升得越多,這就是「有權無責」!羅淑蕾說:「所以我們要改革,我們要人權,我們要司法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