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台灣人而言,哪一樁是最長久的世紀冤案?台灣民眾最想揭開的真相又是哪一件?去(109)年底網路票選「21世紀國家人權重大迫害案件—你最想知道的真相是什麼?」羅列台灣近幾十年來30件國家侵害人權的重大矚目案,太極門案被百萬網友票選為第一名。
太極門案是繼228白色恐怖後,台灣歷時最久、受迫害人數最多的人權迫害案件,且涉及的司法、稅務不公之處,多到罄竹難書,被學者稱為「法稅228事件」、「法稅照妖鏡」,堪稱台灣法稅沉痾之集大成指標案件。
律師蔡富強指出,該案曾在(民國)94年被監察院列為重大人權保障案件,監察院兩度調查糾正,指出承辦的侯寬仁檢察官有8大違法,國稅局涉7大違失,但一連串的濫權違法,國家暴力橫行,折磨太極門師徒上萬人迄今長達25年,甚至109年8月還離譜的違法強行拍賣太極門土地,並收歸國有,堪稱國家人權之恥。
蔡富強表示,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自(民國)55年成立以來,門派師徒傳承本質從未改變,也從無課稅問題,卻因宗教掃黑,遭受無端波及。侯寬仁檢察官因查無犯罪證據,起訴前傳訊從未實際查核過太極門的國稅局官員史越生作證,稱太極門是補習班,涉嫌逃漏稅。檢察官未詢問當事人關於證詞的意見,直接將史越生的證詞當作起訴逃漏稅唯一的證據違法起訴,及違法移送國稅局課稅並重罰。
91年監察院調查詳列侯寬仁檢察官八項重大違法,移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並認定起訴書與證據資料存有扞格矛盾,據以提起公訴不符合證據法則,檢察官也自承未予調查。蔡富強強調,僅憑起訴書所開出的稅單當然自始違法。監察院並將此案選列為「第三屆監察院人權保障工作彙總報告」之重大人權保障案件。98年監察院二度調查認定國稅局有未依職責查明所得性質等七項違法,國稅局於監察院調查中自承弄錯了!更加證實國稅局之課稅均屬違法。
太極門稅案源自於刑案,自應以刑案判決為準據。蔡富強表示,96年司法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並認定「弟子贈與掌門人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弟子間需要而統一購買練功服等代辦品,由師兄姊代辦,並非營利販售。」與掌門人夫婦無關,無任何課稅問題。且2009年無辜被告全數獲國家冤獄賠償,證實太極門根本沒有任何欠稅。
然而國稅局並未因司法判決及行政一致性原則,撤銷全部稅單,只將80、82-85年共五個年度與敬師禮相關的課稅處分更正為零,獨將81年度綜所稅移送強制執行。蔡富強說,早在99年6月17日立法院召開公聽會時,財政部及中區國稅局已承諾撤回81年度綜所稅的強制執行,並於2個月內解決太極門稅案。公聽會之後,財政部發函中區國稅局要求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規定,撤回執行。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也發函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要求依行政執行法第9條第3項但書規定停止執行,更加證實稅單自始無效,根本不應拍賣。然109年8月21日太極門土地仍遭違法拍賣,流標後由國稅局承受,收歸國有。造成人民土地遭國家違法強行搶奪,國家荒謬侵害人權案件,莫此為甚!
蔡富強指出,107年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認定太極門為氣功武術修行門派,並認定81年度綜所稅的確定判決,未及審酌96年刑事判決確定的「贈與」事實(當時台中最高行政法院未待刑案判決確定,搶先於95年判決駁回太極門之訴),以及國稅局公開調查所取得7,401份申明表均證明敬師禮為「贈與」,而中區國稅局也已承認太極門不是補習班等新事實、新證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於109年二度函告中區國稅局及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81年度課稅處分應與其他年度為一致性處理,並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撤回執行,更加證實不應拍賣太極門財產。蔡富強感嘆,全案過程中充斥各項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的荒謬,此指標案例已是眾多冤錯假案的縮影。
太極門25年來的法稅奮鬥中,非但沒有退縮,甚至結合許多民間團體齊心推動國家法稅改革,遍地開花,讓更多民眾了解正確的法稅觀念,保護自己的權利。新北市新世代扶輪社社長蔡維杰認為,以他的經驗,在台灣稅務冤假錯案經常發生,但不見像太極門師徒這樣,能堅持公理正義25年,甚至土地被違法拍賣,還能繼續落實提升台灣法稅改革與公平正義教育,令他非常敬佩。
太極門掌門人洪道子博士多年來帶領弟子花自己的錢和時間,足跡遍及全球101國、300多個城市進行親善文化交流,傳遞愛與和平的訊息,受到國際推崇。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主席Dr. Rene Wadlow曾表示,世界很需要太極門的正向能量!呼籲台灣政府盡快平反假案,讓太極門師徒能為世界傳播更多愛與和平。國際知名宗教信仰自由的宗教學家Massimo Introvigne則指出,國際上,政府經常透過課稅手段迫害宗教自由,而太極門沒做錯任何事,所以不願屈服,因為屈服才是錯的,「世界各地都對太極門案感興趣,世界各地都在看台灣,如何解決這關乎信仰自由、稅務不公、稅務正義的問題。」來自世界各地的專家學者持續聲援太極門,咸認此案已嚴重影響台灣人權與民主形象,政府用課稅手段並違反公平原則對待人民團體,已嚴重違反國際人權兩公約。
美國人權領袖馬丁路德金恩博士曾說:「一個地方的不公義,將會威脅其他地方的公義。」每個國家的重大人權迫害案件背後,都凸顯了制度的缺陷與人性的貪婪,若有任何個人會受到不公義的對待,則所有人就都可能會遇到同樣不公的情形,沒有人能置身事外。期許大家一起來關心所有的人權議題,督促國家體制改進,真正保障人權,讓冤錯假案不再,讓台灣真正步向民主法治、自由人權的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