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節前夕1月10日,30個國內外民間團體,舉行「司法改革建言-從冤案及人權體檢司法」論壇。長期研究台灣稅法的林光炫會計師以「惡行不止,冤案不停」主題,提出司法的救濟若未能對加害者即時懲處,將使加害者持續危害,成為社會的不安與不義的禍源。
他以延宕25年的太極門稅務案件中檢察官侯寬仁與前財政部長張盛和為例,認為監察院曾對案件中司法偵查與稅務案件做出調查,提出違失與糾正,但法務部與財政部官官相護,毫無懲處,以致衍生後續更多違法情事,不僅持續傷害無辜人民,更戕害公權力威信。
林光炫指出,侯寬仁在太極門案,2002年被監察院指出其偵辦太極門案有八大違法,移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但是法務部連一個警告申誡都沒有。後來再發生侯寬仁檢察官偵辦2008年呂秀蓮與2009年馬英九特別費案中,均遭指控筆錄不實,涉嫌偽照文書。足證明加害者不加以懲處,會變本加厲繼續為惡。
「張盛和在太極門案中的違法更多。」林光炫細數,2000年立法院召開公聽會,張盛和當時是台北國稅局長也在場,教育部的官員再三強調太極門不是補習班。但張盛和僭越職權,再以補習班名義對太極門違法課稅,且其決定影響中區國稅局對太極門不利之處分。
「2003年,張盛和再謊稱太極門弟子206份的函查中僅9份為贈與,讓太極門在訴願決定中敗訴。另違反稅捐稽徵法第33條,洩漏了掌門人夫婦的課稅資料還有財產資料。」林光炫說,更誇張的是,張盛和為了掩飾違法盜賣當事人股票、存款提領一空,放縱下屬用立可白塗改公文書,在法院被揭穿後,於2005年以退稅名義將錢還給太極門,然此舉實為盜取國庫之違法。
林光炫指出,2010年在立法院公聽會,張盛和當著多位立委、太極門弟子,承諾撤回81年度的執行,並在二個月內解決太極門案件,最後還是未能信守承諾,公務員代表國家行使公權力,竟公然背信。2012年張盛和上任財政部長,推翻2010年行政院秘書長林中森召開跨部會決議。跨部會決定公告調查敬師禮的性質,7401份調查證據均表示敬師禮為贈與。但張盛和再次違背承諾,不願撤銷稅單,導致2020年8月太極門師徒修行預定用地,遭執行署拍賣,收歸國有。2002年,監察院對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案提出八大違法缺失,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法務部竟以「再調查」拖延,最後稱懲戒時效已過,而未懲處侯寬仁,監察院直指法務部作法已經嚴重衝撞五權憲政體制,有重大違法。
「2009年其實監察院對太極門課稅的案件也提出了國稅局犯有7項違法,但遺憾的是監察院未能將張盛和在太極門案中偽造文書的情事調查清楚,並即時懲處。致衍生後續更多的違法,人民的權利被傷得體無完膚,甚至釀成2020的行政執行署違法拍賣。」林光炫呼籲,台灣自1999年已實施國際人權兩公約,政府機關應該檢視法律、制度與行政措施,不符合者應進行修改,而不是嘴巴說說而已,監察院亦應遵照《巴黎原則》,對政府侵害人民的事件積極處理,懲處加害人,才不會持續惡行,製造更多難以彌補的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