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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首座大東公園言論廣場揭牌
2009
03/01
08:57
天眼日報記者
黃月貞
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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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1 08:57
天眼日報記者 黃月貞 高雄市

 

 

 

為充份實踐百分之百言論自由,高縣府效法英國海德公園言論廣場精神,在鳳山市大東公園設置全縣第一個「言論廣場」,提供大眾意見交流的平台,今(28)日由縣長楊秋興親自揭牌啟用。楊縣長也呼籲發言者與聽眾都應保持良好風度,勿涉及人身攻擊誹謗,維護彼此發言的權利。

為保障言論自由,促進高縣公共議題討論,縣府與鳳山市公所共同規劃在鳳山市大東公園內(原百榕園),設置高縣首座言論廣場,讓民眾於榕樹環抱下暢所欲言、有話放心說,並選定228紀念日上午開幕。

今日上午,縣長楊秋興、民政處長邱志偉、建設處長黃益雄、鳳山市長許智傑、縣議員郭素桃、顏曉菁、張漢忠、徐榮延等人,共同為廣場揭牌啟用。現場並以行動劇示範言論廣場正確的使用方式,包括自備小型麥克風、自行於指定地點張貼海報、理性討論等。揭牌後,民眾也迫不及待跳上台搶先體驗,發表對政府實施老人福利看法。

楊秋興縣長表示,言論自由是憲法保障人民最基本的人權,過去台灣戒嚴時期,欠缺民主自由,以前父母都教孩子「有耳無嘴」,其實在民主國家發表言論是民眾的自由。縣府本著保障人權精神設置言論廣場,民眾可自行來此抒發主張,依序發言,警察不會隨意干涉,但若涉及人身攻擊、誹謗、攻訐等,則需自負刑事責任。呼籲發言者與聽眾都應保持良好風度,就算不贊同對方的言論觀點,仍要維護彼此發言的權利。

言論廣場之設置,乃源自於英國海德公園的言論廣場(Speaker’s

Corner),任何人站上肥皂箱即可自由發表言論的概念,希望讓社會大眾有一管道可相互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充份實踐百分之百言論自由的精神。

高縣大東公園言論廣場以提供縣民一個自由發言討論的平台為目的,不得進行商業用途的宣傳與廣告,採自由發言方式,無須事先申請登記。開放時間為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演說場地限講台範圍內,輔助道具與海報需張貼於講台立面,演說完畢應自行拆除帶回。另外,為符合噪音管制規定,演講者限使用小型隨身或低分貝擴音設備。

上傳時間:2009-03-01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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