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士林地方法院5月6日下午開庭審理,基隆市民陳青旭欠1.8萬交通罰款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違法查封拍賣房子自訴案,此案因監察委員主動調查,發現諸多違法,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撤銷拍賣、歸還房產,已列入文官人權教育的教材,監察院90周年「守護正義傳承90」院慶特展,也列為保障人權事跡。前台大法學教授陳志龍前來聲援表示,陳青旭自訴案是司法改革社會矚目案件的代表,一個小蝦米(平民)如何對抗大鯨魚(有組織的、14職等的官員),用假的證據,發動媒體攻勢?蔡英文總統曾呼籲,把人權意識內化成政府DNA,陳志龍呼籲任何公務機關保護人權,不要迫害人權,不要假案整肅。
蘇慶良律師走出法庭時表示,連地下錢莊都不會對付1萬8的,那執行署怎麼可以當狙擊手,對人民這樣追殺到底呢?行政執行法第七、八條都說,執行的手段、目的必要性原則,行政執行署最後也撤銷拍賣,把房子還給當事人,表示他們認為自己是錯的。公務人員該不該偽造公文?明明當時筆錄真是沒有這一張查封公告,為什麼事後會跑出來?到底是誰製作的?陳盈錦2020年5月開記者會,把陳青旭以前所犯的一些酒駕、健保費等等揭露,可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已經有寫出來,這些在2020年之前就已經繳清了,陳青旭目前只有兩張罰單就是1萬8被執行,跟酒駕、健保費沒有關係,監察院調查報告第12頁到第16頁就說這一部分有侵害到人權之虞,不應該把個資顯露出來。就陳青旭而言,他已經繳完錢,幹嘛還把之前的事抖出來?這動機須要釐清。
陳志龍強調本案涉及的是真偽的問題,有沒有偽造、有沒有行使不實登載罪的問題?關鍵點在2020年5月6日陳盈錦副署長在行政執行署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事先寫了新聞稿,當天電視台、各大報紙及媒體都有採訪。當天陳志龍教授不在台北,但接到很多媒體電話,說行政執行署發動攻擊,對陳青旭人格做毀滅性的攻擊。執行署的新聞稿竟然寫陳青旭有70幾件的欠費,涉及健保欠費、交通等,但這些和兩件交通1.8萬罰款完全沒有關係,陳青旭先生嚇得一蹋糊塗,一直打電話求救。執行署應該只針對這兩件來發表,而不應擴及其他。這不符合蔡英文總統所說的,要把人權意識內化成政府DNA,執行署為了執行徹底有效,要讓陳青旭投降,執行署的態度是不妥當的。
陳志龍分析當時記者會上執行署所提供的證據有4張以上的照片,這照片到底是不是2018年4月27日當天拍的?還是6月1日或之後拍的?這是關鍵點。陳盈錦副署長在記者會上,一再明確表示是真的。這照片是要把陳青旭一刀斃命,照片其實是有偽造和不實登載,究竟是誰提供這照片?為何要在當天做出這樣重大的舉動?為何要用這種違反真實證據的東西,製造假案整肅?這問題非常重要。
陳志龍肯定最近在彰化碰瓷假摔事件,警察的假案整肅使人民受害,法官幫人民平反,甚至寫了29頁的理由書,彰化地方法院非常地棒。另一件彰化黃姓婦人被警方以妨害公務罪法辦,結果彰化地方法院還是判決無罪,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也維持判無罪,也很棒。所以人權在法院是很重要的事情。士林地方法院的法官受理本案人民自訴案,進入審判庭,要給士林地方法院法官按讚!陳盈錦執法應本著客觀、良心、公正、證據,回顧2020年5月6日記者會為何發動媒體攻擊?對陳青旭做恐怖的人格侮辱。陳盈錦一直肯定說這些照片都是真的,但照片是不是真的?現在他自己應該都會懷疑!
陳志龍強調陳青旭案是台灣司法的重大轉變點,也是蔡英文總統要司法改革的重要轉變點。5月5日,蔡清祥部長說,以後考績連續兩個丙就不能再當檢察官。希望除了檢察官,執行署也應該好好改變。最近執行署又要訂一個行政執行法,以後在執行案件中,集會遊行可以強制驅離抗議,等於是另外一部的集會遊行法!?直接指揮警察,變成特別的集會遊行法?執行署也應該要按蔡英文總統所說的,符合人權DNA,任何公務機關都要恪遵人權,只有人權第一、保護人權、維護證據、不要假案整肅。司法改革就在社會矚目的陳青旭案件,小蝦米怎麼對抗大鯨魚?平民如何對抗有組織的、14職等的官員用假的證據,發動媒體攻勢?
輔仁大學魏賜聰教授表示,陳青旭自訴官員案是台灣司法史上非常重要的指標,有可能是第一個案件。此案癥結在卷宗裡面2018年4月執行拍賣時拍的照片是晴天,且照片沒有執行拍賣的封條,陳盈錦避重就輕,一直在閃避說照片不是偽造的,然從事後在他接受媒體採訪時拿出的照片看來,那天是下雨的,背後多個2020年才買的冷氣,代表天氣、背景都不對。
魏賜聰分析現在相關法規,只要欠稅欠費超過300元就會被移送行政執行,凍結資產,這是財產權,違反人權法治,就他所知,這是全世界僅有的。提醒執政黨包括立法院,一定要改掉。他非常贊成法務部長特別講要修法讓檢察官吃2支丙就要汰除,但汰除方法不能人治。建議應該要增訂處罰條款,如果違反行政程序等等,就用行政處罰給予記大過、小過或是警告、申誡,這些客觀的數字累積到譬如說五年內累積兩大過,就汰除,才是整頓官箴的好方法。否則會變為人治,甚至會因為政策不清楚,各層就會把它當成整肅的對象,這不是我們所樂見。
陳青旭案監察委員調查報告指出,行政執行署以新聞稿揭露陳男欠繳狀況與欠繳原因等情形,尚透露與本案無關的綜所稅及健保等欠繳資料,該署並未保護當事人個資及隱私,顯有失格。並被列為公務人員人權教育教案。前台大法學院副院長邱榮舉也到場聲援,法庭外陳青旭先生表示,為何官員沒有通知他或家人,就大辣辣進入他家,這樣有人權嗎?實在太扯了!
被告之一行政執行署陳盈錦副署長帶署裡的人與保全親自出庭,並一再辯稱照片確實是當天查封的照片,但對於照片背後多個2020年才買的冷氣,不願多談。有直播主「炯炯有神-睛」也在法院外全程直播(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1Uq7AXPY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