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110年房屋稅繳納期間截止日為5月31日(星期一),因應疫情升溫防疫措施升級,為維護民眾健康,特別呼籲民眾可在家使用手機、平板或電腦進行線上繳納房屋稅,如透過行動支付APP及網路繳稅(網址:
https://paytax.nat.gov.tw),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系統會自動帶出相關資料後即可輕鬆完成線上繳稅,免出門免排隊,以降低人群接觸感染風險。
該處貼心提醒,隨著近期疫情升溫財政部近日頒布函令,針對受疫情影響接受治療、隔離或檢疫者,房屋稅准予展延至今年6月30日繳納。另如受疫情影響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款者,可在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屆滿前,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延期期限最長1年,分期繳納最長可達3年(36期),相關規定可至該處網站「新冠肺炎-地方稅專區」查詢及線上申請。另財政部近期公告全面延長109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至110年6月30日,並不包含房屋稅,請民眾依規定於5月底繳納。
該處補充說明,納稅義務人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也可免出門於110年6月2日前利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臺灣行動身分識別TAIWAN FidO,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登入房屋稅線上查繳稅系統,即可直接查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