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新化警分局唪口所依穿著特徵5小時速逮竊嫌
圖:新化警分局唪口所依穿著特徵5小時速逮竊嫌
新化警依穿著特徵5小時速逮竊嫌
新化警分局唪口派出所5日上午接獲轄區楊姓民眾報案稱其代步之機車遭人竊走,楊民為經營餐飲業老闆,該店提供1台機車給店員作為外送餐飲代步使用,每日結束營業後車輛均會停放於店旁,楊民向警方表示店員無拔除鑰匙之習慣,楊民於本日上午欲開門做生意時,發現機車無故消失,便詢問店員是否有使用之情事,惟所有店員均表示機車於昨日結束營業後便無人再使用,楊民驚覺機車遭竊,便至該所報請警方查緝。
警方表示這起竊案係由新化警分局唪口派出所5日上午10時受理,報案人報稱其所有機車在其餐飲店旁失竊,案經員警抽絲剝繭分析案情後,鎖定設籍於新化警分局轄區內之蔡姓慣竊涉嫌重大,分局長余鴻恩得知消息後立即指示偵查隊副隊長陳進和與唪口派出所副所長呂俊慶等同仁趕赴蔡嫌住處附近搜尋,於5日下午15時許果然於蔡嫌住處附近查獲遭竊之機車與蔡嫌,在比對蔡嫌穿著後發現與犯案時之竊嫌特徵相符,蔡嫌於警詢時坦承犯案,並供稱其是於路旁隨機找尋未拔除車鑰匙之機車犯案,竊得之機車是要作為代步使用,全案始告偵破,並依竊盜罪函送臺南地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