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於110年08月20日11時30分接獲頭份郵局行員報案稱:「有民眾疑似被詐騙,請求警方協助」,頭份派出所警員胡智堯、謝筱帆立即前往處理,到達現場後發現阮姓女子正欲匯款,經了解,阮女向警方表示,渠在網路上認識的朋友要協助投資國外房地產賺大錢,需匯款新臺幣45萬元至指定戶頭代為操盤,在員警仔細了解後,確定為常見假投資真詐財手法,經員警與行員細心勸說下,阮女始恍然大悟,停止匯款,且非常感謝警方及郵局人員積極幫她保住積蓄。 頭份分局分局長何孟宗表示,本案能順利阻詐成功係行員發現有異,機警向警方報案,經員警到場後與行員聯手勸說下,順利阻止詐騙案件發生,本分局將加強至本轄金融機構宣導,如發現民眾疑為遭受詐騙,請立即關懷提問,並通知警方到場處理,以維民眾財產安全。另本案詐騙手法為詐騙老梗,呼籲民眾投資應透過合法管道賺取合理利潤,如標榜高獲利、穩賺不賠等應提高警覺,更勿聽信網友來路不明之投資管道,小心查證,切莫因貪圖高額獲利而掉落詐騙圈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