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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補助 計算不公 北高兩市 金額懸殊
2009
10/09
20:08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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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9 20:08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局長雷仲達,今日針對中央政府補助健保預算北高兩市差距幾達30倍、顯然南北不公,提出嚴厲批評。雷仲達表示,依照公平標準計算,高雄市5年至少應分配83億餘元。

中央政府為解決台北市及高雄市積欠健保費問題,於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由健保局編列25億元補助,其中台北市獲配補助款24億1,000萬元,高雄市僅獲配補助款9,000萬元,對此,雷仲達表示,此一計算方式,顯然不合理。

雷仲達表達,過去由直轄市多負擔勞健保費補助款,本就不合理;只因為高雄市是直轄市,就要比起人口數相當的縣市多出50餘億元,相當不公平。而中央終於願意正視勞健保欠費問題,編列預算提供補助,高雄市政府表達支持。

雷仲達指出,中央政府亦決定,對於北高兩市非設籍之人口,比照98年度補助縣(市)政府健保欠費繳款專案,按其實際繳納欠費數,給予50%之補助。然而,健保局所計算高雄市非設籍就業人口之比例,完全採健保投保人設籍地計算,算出來只有6.12%,與高雄市府依照勞保局標準所計算出的41.33%差距甚大,也因此,補助額度產生極大的差別。雷仲達表示,健保費之計算方式應與勞保費計算方式一致,才能達致公平。

目前,行政院99年度核定的5年補助原則,第1年編列經費25億元,台北市獲配24億1,000萬元,而高雄市僅獲配9,000萬元,雷仲達表示,對於這樣的比例,高雄市民完全無法接受。若按照公平的補助標準,高雄市5年至少應獲分配83億餘元。

此外,雷仲達也表示,為確保本市權益,高雄市政府亦多次行文中央強烈要求應修正勞工保險條例及全民健康保險法,將勞健保費補助款原由直轄市負擔部分,修正由中央政府負擔,以徹底解決積欠勞健保費補助款問題。

上傳時間:2009-10-0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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