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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牌照稅身障免稅車輛超過2400cc者
2021
08/30
15:31
天眼日報記者
吳宜儒
桃園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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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30 15:31
天眼日報記者 吳宜儒 桃園市 報導
仍應繳納部分使用牌照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供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汽缸總排汽量超過2400cc者,免徵使用牌照稅金額以2400cc車輛之應納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仍應繳納使用牌照稅。

3000cc自用小客車為例,原每年使用牌照稅額15,210元,扣除2400cc自用小客車之稅額11,230元,仍應繳納3,980元稅款;另以3000cc貨車為例,原每年使用牌照稅額4,500元,扣除2400cc貨車之稅額3,600元,應繳納稅額900元。

稅務局進一步提醒,如您的愛車是超過2400cc牌照稅身障免稅車輛,仍會收到超過免稅部分繳款書,請注意如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如您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總局:(03332-6181分機24522460

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603609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211212

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208209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207210

上傳時間:2021-08-30 15:31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吳宜儒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