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統計分析110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及台1線周邊道路發生38件大型車輛交通事故,影響台61線及台1線行車安全,加上屢有超載、滲漏及貨物未妥載掉落等違規情事,主動辦理聯合稽查,加強大型車輛違規之取締。 警察局於110年8月26日結合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新竹區監理所苗栗監理站等單位, 在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新埔聯絡道執行大型車聯合稽查,現場設置「移動地磅」,執行路檢攔查過磅,當場查獲違規超載等情事,另同時也稽查大型車輛有無裝設及使用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及行車紀錄器。 警察局呼籲大型車輛駕駛人,自110年6月1日起,未依規定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之1處汽車所有人最高新臺幣(以下同)2萬4,000元罰鍰;另裝設行車視野補助系統,但行車時無法正常運作,最高也處以1萬8,000元罰鍰,爾後也持續於易違規地點執行取締工作,請大型車輛駕駛人除依規定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亦務必檢視是否正常運作,以保障自身權益及用路人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