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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政策大汙點!東吳教授鄧衍森:太極門案是典型的人權迫害事件
2021
09/05
23:50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台北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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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5 23:50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台北市 報導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過去政府犯的錯,現在的政府來改革,是國家人權發展的大進步。822日是聯合國國際宗教信仰迫害受難者紀念日,由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太極門等25個民間團體舉辦「太極門1219事件平反14週年系列論壇從太極門案探討國家應保障人民宗教信仰自由」線上論壇。前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鄧衍森指出太極門案是典型的人權迫害事件,是國家人權發展史上一個嚴重侵害人權的行為。如果空談人權的價值,卻無法有效救濟,人權根本就是個虛幻的權利,希望國家人權委員會可以反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應確保人民的權利免於受到侵害,讓人民獲得有效救濟。

鄧衍森表示,太極門案在國家發展人權政策上可能就是一個很大的汙點。現在行政院正在草擬未來四年的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以期務實解決應優先改善之人權問題,而人權保障最終極的價值就是平等、不歧視。他認為,宗教自由是人權最基本的價值,世界首個國際公約(西發里亞和約)中提到宗教必須獲得絕對的保障。聯合國公政公約第二十七條,包括宗教,必須獲得平等的保障,宗教自由在實踐上有沒有不當限制,或甚至侵害。

鄧衍森認為,太極門案件歷經司法三審判決,確認太極門並無稅捐稽徵法的營業行為,但為何制度上無法確保不受到財產剝奪,或是宗教自由的行使。他指出,行政程序法第117條在實務上一但經過實體判決,主管機關自我限縮無法再自行撤銷,這是制度面的缺失,「我們看到就是人權被侵害,不能因制度面設計的不足跟缺陷,我們就容它持續發生。」

鄧衍森強調,人權有個很重要的目的就是「有效救濟」,如果空談人權的價值,卻無法有效救濟,人權根本就是個虛幻的權利。去年監察院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其中重要功能就是去審視國家的法律,究竟在制度上有沒有所謂通盤性、侵害人權的事件。太極門案是制度面的侵權行為,希望未來國家人權委員會可以反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是不是能夠確保人民的權利免於受到侵害,要從制度面調整,讓人民獲得有效救濟。

上傳時間:2021-09-05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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