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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糊婦人誤報機車失竊 警方運用天眼即時尋獲
2021
09/08
23:12
府會記者
黃秀琴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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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8 23:12
府會記者 黃秀琴 苗栗縣 報導

迷糊婦人誤報機車失竊 警方運用天眼即時尋獲
家住苑裡鎮苑東里張姓婦人(72歲、以下稱張婦)於昨(7)日19時45分許,一臉驚慌失措來到通霄分局苑裡分駐所向值班員警報案,表示他的機車在苑裡鎮信義路與新興路口附近遭竊,經所長陳昱升瞭解詳情後,立即展現高效率辦案精神,循線調閱路口監視器及運用車牌辨識系統,終於調閱到張婦最後騎乘機車的身影,成功在苑裡鎮客庒里新興路吉沅五金行前,發現張婦愛車,讓這起烏龍機車失竊案畫上完美局點。

警方表示,(7)日受理機車失竊案後,立即請線上巡邏員警至張婦受稱失竊地點,但未發現該機車,遂員警便請張婦說明當日來程及返家路線,立即依該路線仔細搜尋,並積極調閱路口監視器及運用車牌辨識系統,終於歴經約40分鐘在新興路吉沅五金行前尋獲張婦機車。原來,張婦是在6日晚間,騎乘機車與朋友聚餐,將機車停放在新興路吉沅五金行前,用餐完後,因為車輛故障,便將機車留在原停車處,搭乘其兒子車回家,於(7)日下午要騎車時找不到機車,才向警方報案,幸好員警鍥而不捨耐心尋獲該車,結束一場機車烏龍失竊案。

通霄分局呼籲,民眾在停車時,應特別留意停車地點,建議找一個醒目的標的物為基準並用手機照相,將周遭建築物的明顯特徵拍照留存,避免事後苦尋不著車輛,且停放車輛時務必要拔取鑰匙並上鎖,注意車輛的防盜保管,盡可能停放在燈光明亮及有監視器處所,避免車輛遭誤騎或遭竊損失。

上傳時間:2021-09-08 23:12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秀琴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