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48屆會議9月13日起在日內瓦召開,爭取個人及組織良心自由協調會(CAP-LC)提交了一份書面意見書,表達對「利用沒收不動產作為歧視少數宗教和心靈團體的武器」的擔憂,該文件提及太極門案暴露了法治的根本缺陷,也暴露了國家權力被誤用,甚至濫用的情況,已出版在聯合國網站上。2020年8月21日太極門修行聖地被台灣政府違法拍賣,並強行收歸國有,嚴重剝奪太極門師徒的宗教信仰自由及選擇修行的權利,成為震驚國際的人權迫害案。
曾經台灣廣送各國口罩協助防疫,「Taiwan Can Help」傳為美談。不料今年台灣人權問題攤在聯合國,「Taiwan Needs Help」戳破台灣非法課稅、迫害信仰自由,以及流氓官員綁架政府,凌駕一府五院的窘境。
退休稅務簡任稽核黃坤光曾指出,太極門稅案在主體、客體及適用法律都是錯,違反租稅法律,是非法課稅。任何民主國家絕對不允許非法課稅,所收的款,絕對是沒有年限,要退還人家的。他強調,太極門案子就是計算錯誤、適用法律錯誤,今天國稅局、行政執行署要有自省能力,非法就是非法,不能這樣不去處裡,整個法治都被法務部破壞了。
黃坤光質疑,原來民國85年12月19日查案,就說有逃漏多少?「光是年度就不對啊!」85年的所得稅必須在86年3月底完成申報以後,你才能去調查人家有沒有逃漏稅,人家都還沒有申報你查人家逃漏稅?有這種嗎?你怎麼知道人家要怎麼申報?而所有金錢犯罪,必須查獲犯罪金流,沒有查到金流,光說都是現金,但沒有證據,就不能給人家起訴、判刑。但太極門案85年12月19日搜查到兩本存摺共61萬,第二天的報紙說太極門師父有詐欺收入和補習班的所得31億,是將61萬乘以五千倍,剛好是31億?寫小說也不能這樣推論,事後所謂證據,絕對是在12月20日以後做的,根本就是栽贓枉法。61萬說31億,這個都是憑空想像的,能夠用憑空想像的東西去給人家課稅處罰,那這樣還要稅捐機關幹什麼?就找幾個這種檢察官就夠啦!你要收多少稅都可以!
無獨有偶,因近來媒體曝光一段「史越生驚爆黑幕」的影片,使太極門案件有了突破性進展,已故稅務員史越生癌末終於良心發現,還原當時被迫配合檢調的實況真相。史越生表示,太極門案件是由侯寬仁主導,案發當時侯寬仁找他去作證,只是做做樣子。面對記者追問:「就是不管你做什麼,反正他寫他的就是了?」史越生頻頻點頭。史越生還爆料指出:「那時候人家找我,我就跟他講,這案子有問題呀。沒有人要聽嘛!」他認為辦稅捐要看證據,太極門案要等證據,錢從哪裡來,解釋不清就不能算。但是調查局市調處,仍執意要他「就這樣辦」。
史越生的偽證是侯寬仁起訴太極門逃漏稅的主要證詞,這段爆料完全證實侯寬仁指控太極門逃漏稅,根本是無中生有。稅務人員先配合檢察官作偽證,製造不實起訴書,然後國稅局再回頭根據不實起訴書去違法課稅。檢察官和國稅局「套招」產生的違法稅單,已經觸犯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公務員對於租稅或其他入款,明知不應徵收而徵收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一萬元以下罰金。」
太極門案在2007年7月13日台灣最高法院業已三審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欠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監察院亦主動調查認定侯寬仁在偵辦太極門案涉八項重大違法,涉犯違反偵查不公開、違法搜索、違法凍結資產、戕害司法威信等多處違反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等,並移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且認定起訴書與證據資料扞格矛盾,據以提起公訴,不符證據法則,侯寬仁也自承未予調查。前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兼審判發言人溫耀源(太極門刑案二審審判長)指出:「國稅局不依據法院三審確定的結果,判決書已詳細論述起訴書的不可採,稅捐單位卻還拿檢察官的起訴書作為課稅依據,簡直匪夷所思。」此外,監察院調查認定國稅局亦有七點違法,監察委員錢林慧君就曾表示,每提出一項糾正,國稅局就說:「啊!我們弄錯了!」2011年,她也向財政部長表示:「這個案子明顯你們錯了,該結案了吧!」既然針對每一項糾正,國稅局都表示他們錯了,足以見得該違法稅單應該立即撤銷,哪裡有錯了的稅單還可以繼續課稅並強行拍賣人民土地的道理?!
前立法委員暨前行政院衛生署長涂醒哲表示,2010年6月17日他擔任立法委員時,在立法院舉行的「保護租稅人權 終結萬年不死稅單」公聽會上說:「太極門稅務冤案動搖五院、動搖國本!」同年10月21日質詢財政部長李述德、台北國稅局長凌忠嫄及中區國稅局長鄭義和時,他直指稅務人員裁量權過大、藐視司法,竟還說「法院講的不算數啦!」涂醒哲指出,國稅局對監察院、司法院不尊重,為什麼連立法院院長召集的公聽會決議也都不尊重?他沒想到現在已經2021年,還在討論太極門案。
延宕25年的太極門假案衍生出「無中生有」的稅單,涉及檢察官和國稅局「套招」,製造假證據來設計構陷太極門,無視法律,公然違法搶奪民産、造成人民財產的損失、人格名譽的損害,已經觸犯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違法官員未被究責,至今卻持續迫害人民,不只嚴重浪費國家公帑、司法資源、行政資源及龐大的社會成本,更嚴重侵害人權,傷害人民、傷害國家。國稅局、財政部凌駕一府五院,藐視司法、破壞朝綱,嚴重違反憲法、國際人權兩公約及世界人權宣言,利用國家公權力霸凌人民,迫害宗教自由、信仰自由及文化生活權之基本人權等,不只國內專家學者討論,也受到國際社會矚目,甚至引用台灣太極門案,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譴責針對少數宗教團體修行房地產的襲擊。顯示太極門假案迫害人權的嚴重性,台灣政府務必立即解決延宕25年的太極門假案,嚴懲違法官員,並歸還太極門的修行聖地。政府有責任維護台灣社會的公平正義、真正落實民主法治,別讓 Taiwan Can Help 成了只是曇花一現的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