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因應營利事業自110年7月1日起出售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4規定之房屋、土地、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符合一定條件股份或出資額等交易資料申報,新版「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繳稅系統」已於110年9月10日公布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提供各營利事業下載安裝。
新版系統重要增修功能說明如下:
1.配合房地合一稅2.0,增加相關欄位及建檔頁次(C1-1及C1-2頁)。 2.110年度決算案件網路申報適用。
該局提醒,營利事業如有系統操作相關問題,可撥打免費客服電話0809-085-188,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並歡迎多多利用網路辦理申報,以網路替代馬路,體驗不同於以往之便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