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有多大權力?9月16日平反1219行動聯盟等民團舉辦了一場「昌昌來去問問 百萬拿獎金百萬獎金挑戰賽」直播,以詼諧有趣的方式將硬邦邦的法稅概念帶入日常生活題目中。由一位頭戴黑色頭巾的神祕男子昌昌以做好萬全準備之姿,勇敢挑戰難度逐漸提高的五題機智問答,第一題為小明媽媽去超市買東西的算術題,以kuso方式引出解答。後面並以指標性案件太極門案為例,考驗民眾對法稅認知,其中檢察官侯寬仁的違法濫權程度,令參與民眾瞠目結舌,留言區爆棚熱議。
你對自己的法稅知識有信心嗎?「檢察官有權力讓一個民間團體直接解散嗎?」「哪個是檢察官用來起訴人民最誇張的理由?」希望藉由淺顯易懂的問答,讓民眾在輕鬆氣氛下加深正確的法稅觀念,而這些同時也是被監察院列為台灣重大人權保障案件的太極門案裡,荒謬違法中的冰山一角。
1996年侯寬仁在偵辦期間,就將掌門人夫婦資產全部凍結,未留分文。1997年提起公訴後,仍持續迫害太極門,兩個月內急下三道命令:先發函內政部,誣指太極門為邪惡宗教團體,要求解散。又發函全省八個縣巿政府,「命令」解散太極門。第三次更違法發函給台北巿、台北縣政府工務局,直接要求對太極門斷水斷電,貫徹執行他的「解散命令」,企圖抄家滅門。太極門經過兩年多的行政救濟,才撤銷違法的解散命令。
太極門義務辯護律師黃麗蓉指出,檢察官沒有這樣的職權,怎麼可以自己行文各縣市的公務機關?
監察委員田秋堇於擔任立法委員時,曾在質詢法務部長曾勇夫時播放一段影片,內容是侯寬仁檢察官偵辦太極門案件時接受電視採訪,聲稱,他看到被告掌門人「眼神閃過一絲陰影」,依其辦案直覺認定被告有罪!田秋堇問曾勇夫:「一個檢察官用你的眼神就可以判斷是不是要起訴你的話,那我們台灣就永無寧日!」
節目播放影片,監察院於2002年太極門案尚在審理期間,就主動提出調查報告,針對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案涉有違反偵查不公開、違法搜索、未依科學證據辦案、僭越職權、違法凍結資產、未依法通知被告之辯護人到場、訊問被告態度惡劣、偵查草率謬誤甚多等八項重大違法,要求法務部對侯寬仁從嚴究責議處,但法務部卻表明,「要等本案判決確定後再行處理」,然至2007年刑事三審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欠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早已過了10年的懲戒時效!
太極門義務辯護律師蔡富强表示,檢察官知法犯法,用脅迫取供,現在竟升官坐在廉政署副署長的位子,滑天下之大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