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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110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
2021
10/19
15:15
天眼日報記者
吳宜儒
桃園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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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9 15:15
天眼日報記者 吳宜儒 桃園市 報導
敬請於期限內繳納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今(110)年地價稅將於111日開徵,繳款書自1020日起陸續寄發,如於11月初仍未收到繳款書或遺失繳款書,可向該()局申請補發,並請記得於繳納期限內繳稅,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該局特別提醒,110年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130日止。若逾期繳納,每逾2日將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至15%。如對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利用稅務局總()局電話查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該局說明,依稅法規定,以110831日在地政機關登載之土地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舉例來說,土地登記日期11091日,在納稅義務基準日831日之後,110年地價稅仍應向原土地所有權人徵收。並以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所有土地總歸戶後的地價總額計算稅額。所以,若納稅義務人在桃園市全區有2筆(含)以上土地,也只會收到1張桃園市的地價稅繳款書。

服務電話 局:33261812362-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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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1-10-19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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