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光復人權!戰車大遊行正義之聲捍衛人權
2021
10/23
23:40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台北市
報導
分享
瀏覽 (206) | | | |
2021-10-23 23:40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台北市 報導

台灣人權瀕死?一張非法課稅的違法稅單,行政執行署竟然可以違法強行拍賣?台灣光復節與聯合國日皆屆76周年之際,法稅改革聯盟平反1219行動聯盟太極門弟子等,為呼應聯合國日維護尊嚴與保障人權的精神,堅持真理、捍衛信仰自由、捍衛修行聖地,於10月23、24日特別出動戰車、機車連及傳單發送,向民眾揭露台灣政府違背聯合國憲章,法稅官僚迫害人權、搶奪民產的現況!於自由廣場宣示決心,全台灣兵分多路車隊繞行,並安排全台廣發傳單,邀請民眾一起響應,希望全民一同為國家及世界傳遞善的循環,違法官員回頭是岸,停止迫害人民,並呼籲政府解決監察院列為重大人權保障案件的太極門假案,讓台灣成為真自由、真民主的國家。

人權戰車大遊行中,播放「台灣人權悲慘血淚史」,揭發太極門假案遭檢調、國稅局及行政執行署迫害長達25年違法過程的真相,法官、立委、監察委員、會計師、律師、專家學者、前財政部長及前國稅局簡任稽核等,為太極門案、也為了全民的司法及賦稅人權正義發聲,振聾發聵。

國稅局藐視司法判決 視法律如糞土

96年7月13日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欠稅,國稅局卻藐視法院判決,違背99年撤銷違法稅單承諾,違背100年行政院跨部會議公告調查結果,繼續違法課稅。109年8月21日竟還與行政執行署聯手違法強行拍賣太極門的修行道場預定地,非法收歸國有,違法官員讓國家背負暴力搶奪民產的惡名,踐踏人權。

國稅局對太極門案的違法,連承審法官及前財政部長都看不下去。太極門案第二審審判長暨前高等法院法官溫耀源庭長表示,敬師禮是一種贈與,「經過我們法院三審的定讞之後,我們詳細的論訴起訴書那裡不可採,稅捐單位如果以這個起訴書來作為課稅的根據,我覺得是匪夷所思!」前財政部長暨前駐WTO大使顏慶章指出,對於刑事法院裁判確定所認定的事實,行政機關沒有理由不加以引用,本案十年前已經最高法院認定敬師禮屬於贈與性質,而不是所得,沒有所謂所得稅的問題。

太極門透過各種管道陳情,獲得政府官員、監察委員、立法委員出面聲援、調查與質詢,陳情次數超過2000次以上,陳情信函撰寫多達2萬多封信給國稅局,立委陳情人數多達300次以上,卻仍然無法終結國稅局的人權迫害。

違背承諾毀壞誠信 違法課稅至今

89年12月21日立法院公聽會上,教育部代表曾文昌科長強調,太極門不是補習班,並肯定太極門在體育、家庭、教育的貢獻。

前監察委員錢林慧君揭露:「我有七點的糾正,每一個糾正的時候,國稅局就說:『啊~我們弄錯了』,我在100年時就跟財政部長講,這個應該是可以結案了!」「他沒有把它當作是自己的事情,反正那個獎金我拿了,然後呢,要扣稅也是扣你們的。」

99年6月17日立法院為太極門案召開公聽會。前立法委員田秋堇指出,刑事法院已三審判決確定太極門勝訴、監察院也說太極門是冤案,立法院也有這麼多立法委員質詢,已想不出還有哪一條路可以走?

前立法委員楊瓊瓔表示,不應當一個案子十幾年沒有辦法為人民解決,行政部門必須負全責!行政部門做行政裁量時,應以人民的租稅人權保障為最大目標。

前立法委員羅淑蕾質疑,難道稅捐單位的調查會比司法的調查還要清楚?一個案子纏訟20幾年,人民所受的痛苦如何賠?「假如太極門的案子沒有解決的話,根本租稅就沒有人權了啦!」

前立法委員涂醒哲直言,太極門案的確是已經浪費了不少國家資源,這是動搖五院、動搖國本!

時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康世儒怒批國稅局和財政部:「你們明明知道這個已經是錯了,你們之前講的好像有點疑問了,你們還要一昧地錯下去,這樣不好!」要求財政部盡速解決太極門案件。

時任中區國稅局副局長蕭樹村時任財政部次長張盛和在公聽會上承諾,兩個月內解決太極門稅案、撤回執行,沒想到,官員們卻公然違背承諾、毀壞政府誠信,繼續違法課稅至今。

台灣北社理事陳逸南認為,行政官員應該本著良心,要依法行政,快點把這個案子落幕。

新北市新世代扶輪社社長蔡維杰指出,違法課稅的太極門冤錯假案二十幾年,如果沒有平反的話,那麼可以說台灣也有打壓的暴政存在!

趙子榮法官質疑,如果一個死刑案都可以因為有問題而不被執行,那81年度稅案是有問題的判決,行政執行署就不應該去執行它,為什麼會去執行?就是獎金的問題,如果太極門案件都會如此,那麼一般小老百姓一定也會遇到一樣的問題!

假案真相大公開 違反稅法非法課稅

執行署違法拍賣一週年前夕,太極門案造假的源頭真相被還原,當年的證人稅務員史越生良心發現接受採訪的影片曝光,坦承當時被迫配合檢調的實況真相,侯寬仁教唆作偽證,誣陷太極門逃漏稅,無中生有的太極門假案,就是侯寬仁強勢主導,檢、調、國稅局聯手造假、誣陷,迫害至今25年。

前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痛陳,太極門案國稅局違反稅法規定,不符租稅法定主義。85年的所得稅必須在86年3月底以後才能去調查,都還沒有申報就查到逃漏稅,有這種嗎?光是年度就顯然違反稅法規定。沒有金流,就不能起訴,兩本存簿只有61萬,結果第二天變成5000倍,31億!假設憑空想像的稅可以收,還需要國稅局嗎?就找幾個這種檢察官就夠啦。所謂的證據都證明是假的,查稅哪能一派案就知道逃漏多少,然後再去製造證據配合的?這不只是非法課稅,更是栽贓枉法。國稅局、行政執行署要有自省能力,不能怕員工被處分或者獎金要退回,而不去處理。

上傳時間:2021-10-23 23:40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林明義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