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體報導,一許姓民眾這兩年因疫情工作暫時中斷,申請紓困金亦獲政府核准,沒想到去刷存摺的時候,赫然發現他的紓困金被行政執行署凍結了,他到行政執行署去查問的時候,執行官竟然還要他去申訴。10月17日線上直播《全民公審》節目,特別探討「你車子房子被拍賣了嗎?紓困金還在嗎?小心強盜國家隊出沒!!」https://youtu.be/j8Lbk_OWL-U 主題,邀請前國稅局資深專業人員及法稅專業律師,一探官員如此不顧人民生計的究竟!
主持人徐小涵指出,強制執行法第122條規定,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以及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者,都不能成為執行的標的。沒想到許先生的紓困金不但被執行,申訴之後還不能退還,雖然最後歸還了,但他已經領教行政執行署的冷血及不恤民情。此外,像基隆陳青旭,積欠1.8萬的交通罰鍰,結果祖孫三代賴以維生的祖厝差點被拍賣;還有台中某女士,欠房屋稅4.8萬元,房子也被拍賣,最後破門而入竟然發現她已成一具白骨。雖然欠稅還錢天經地義,但徐小涵質疑,執行過程當中,執行官是否符合公平正義的正當法律程序?是否維護憲法及人權兩公約的規定?以歷年行政執行件數統計表觀之,民國90年行政執行署初立時,當年度新收190萬件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後逐年增加,至去年(109年)新收了1431萬件。臺灣才2300萬人,是否每個人隨時可能面臨財產被查封拍賣,或資金被凍結的可能?
誠詮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祖祥對行政執行署把績效當作政績宣傳,覺得這是一件很羞恥的事情,因為行政執行求績效,就會形成績效壓迫,壓迫基層公務人員,無所不用其極地去執行每個案件。試問在績效壓迫之下,行政執行官還有多少人敢出來維護人權?再者,行政執行是國家先做了行政處分,然後再交由另一行政機關執行,整個過程都在行政權的脈絡之下,沒有司法的審查及監督制衡,就可能造成一個很危險的失衡。提到太極門的稅務假案,陳祖祥指出,問題的核心在此稅單並不是國稅局核課或稽查的稅單,而是依侯寬仁檢察官的起訴書而來,國稅局竟淪為起訴書的橡皮圖章?而且此一起訴書最後被法律所推翻,行政執行署執行名義本身,已高度備受爭議。
服務稅務工作25年的前國税局稽核鍾小姐,有10年是在法務科,辦理違章審理與行政救濟的相關業務。稅法上違章案件就是違反稅法規定或涉及逃漏稅情況的案件。鍾小姐表示,太極門案件即使當初侯寬仁檢察官找了史越生作偽證,但當法院函詢國稅局的時候,他們也應該本於職權調查,但審查三科的簡禎壽沒調查就依起訴書資料,說太極門是補習班,並在兩天做出查稽報告移到法務科,當時法務科科長許春安是從基層升任,對稅務法令的認識是足夠的。但法務科也沒調查證據、沒核算金額。鍾小姐指控許春安最不應該的是,國稅局內部訂有「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其中第34點規定,裁罰人民的時候,裁罰處分書必須載明違章的事實、查獲的經過、違反及適用法條,還有稅額、倍數之類,可是太極門稅務假案只用一張內容非常簡單荒謬、寥寥幾十個字的例稿就發出。太極門掌門人在完全不知情之下收到一張天文數字的假稅單。鍾小姐認為當時的許春安科長,並沒有本於職權去盡到把關的責任,侵害了當事人的財產權,也導至太極門師徒走上「萬年稅單」的不歸路。
前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表示,清朝紀曉嵐所著的「閱微草堂筆記」一書中,有句「事出反常必有妖」,他覺得太極門案,就是侯檢察官創造了法務部以及財政部多種反常行政。如85年的稅都還沒有到申報期限,就說太極門逃漏稅,就是笑話一則。再者,把免稅所得憑空想像成補習班學費,這也是很奇怪的,就算偷和搶也要評估一下,何況課稅怎能自己想像還製造證據。這如果是稅務人員所為,可能被起訴判刑,但由檢調單位來做反而有獎金可領,黃坤光覺得極為怪異。再者,太極門案是第一個,不管行政院、立法院、監察院都公認是自始無效的非法課稅,真相已經如此明白,國稅局居然還不撤回,還去執行,豈非不法的行為效力反而凌駕了五院及法律,黃坤光覺得那是鬼扯。
節目中也播放前監察院長王建煊於2012年談話的影片,片中王建煊提到違反人權的事情,絕大多數來自政府的施政所造成,行政機關充滿官僚的氣息,科員政治瀰漫國家行政體系,他最痛恨這種不食人間煙火的官員。「建國百年─台灣賦稅人權白皮書」出版找王建煊寫序,他就寫下「我是個罪人」,因為在他當財政部長的時候,一定有很多不食人間煙火的法令、解釋令出來,讓人民非常難過。很多官員在做法令、解釋令的時候,不覺得人民的痛苦,等到自己要去「適應」這些法令的時候,才覺得痛苦,所以王建煊認為他是個罪人。王建煊強調,當一個國家社會,人民心中有很多的痛而不能解決的時候,這個國家就不可能安和樂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