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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慈善事業基金會義賣爆米花之行為
2021
11/09
20:44
天眼日報記者
馬源朝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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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9 20:44
天眼日報記者 馬源朝 高雄市 報導
如符合條件得免開立發票並免營業稅

民眾盧先生來電詢問,年底到了,公司向財團法人慈善事業基金會購買愛心義賣之爆米花,並取得基金會開立收據,請問此義賣行為是否可免開立發票?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依法組織之慈善救濟事業標售或義賣之貨物與舉辦之義演,其收入除支付標售、義賣及義演之必要費用外,全部供作該事業本身之用者,得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另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符合上述情形也得免徵營業稅,故符合規定之慈善團體義賣爆米花得免開立發票,並免徵營業稅。

該局補充說明,該依法組織之慈善救濟事業如專營前項免稅貨物或勞務符合規定者,亦得免辦稅籍登記,並免申報營業稅。

上傳時間:2021-11-09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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