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近來有民眾來電申請補發稅單,查得是車主逾期未驗車,牌照已被監理機關逕行註銷,致未收到該局核發之使用牌照稅單。該局提醒車主,如果車輛仍在使用,應儘速至監理機關辦理驗車及重新領牌手續,以免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而受罰。
稅務局貼心提醒,汽車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除會被監理機關處以罰鍰外如逾期6個月以上者,還會被註銷牌照,車主如未重新驗車、領牌,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包括動態行駛與靜態停放公共道路),除應追補本稅(註銷牌照日至查獲日止)外,另將被處應納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再加上監理機關的罰鍰,實在是得不償失。
該局舉例說明:李君所有1800cc的自用小客車,每年應繳使用牌照稅7,120元,因未依規定期檢驗車輛,經監理機關於108年12月31日註銷牌照。109年4月30日因停放公共道路被查獲,稅務局除依規追補本稅2,340元「7,120元x120天(109年1月1日至4月30日)/365天)」,另外加處109年應納稅額0.6倍(1年內第1次查獲)的罰鍰計1,404元;該車又於109年12月31日被查獲停放在公共道路,依規除追補本稅4,779元「(7,120元x245天(109年5月1日至12月31日)/365天)」外,再處應納稅額1.2倍(1年內第2次查獲)的罰鍰計5,734元。該局特別呼籲車主要按時辦理車輛檢查,以維護自身權益。
如想進一步了解相關稅務問題,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3)5518141轉311至315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