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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16)日至11月29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
2021
11/15
20:17
天眼日報記者
梁朝琴
台南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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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5 20:17
天眼日報記者 梁朝琴 台南市 報導

圖:11月16日至11月29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記者梁朝琴攝)

 

圖:11月16日至11月29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記者梁朝琴攝)

 

明(16)日至11月29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

明(16)日至11月29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依據指揮中心說明,於室內外從事運動、唱歌;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單人或多人進行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等前述活動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佩戴口罩。

另外出時有飲食需求、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如符合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進入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應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

本市自展開COVID-19疫苗接種作業起,至昨(14)日止,共接種2,079,211劑次,人口涵蓋率72.5%;第二劑涵蓋率38.8%;劑次涵蓋111.26%。

上傳時間:2021-11-15 20:17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梁朝琴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