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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17)日上午新竹市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陳章賢及選監小組召集人謝傳崇,偕同總幹事賴榮光、顧問李安淳等選務人員前往三區選務作業中心視察各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點、驗票作業及各項選前準備事宜。
陳主任委員提醒所有選務工作同仁務必依法行政,秉持公平公正原則,小心謹慎,達到零錯誤、零缺點,將此次公民投票工作圓滿順利達成。市選委會表示,公民投票法第42條規定,在投票所周圍30公尺內,「不得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勸阻不聽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5,000元以下罰金;依刑法第147條規範,妨害或擾亂投票者,也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5,000元以下罰金。市選委會說明,本次全國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共5張,公投票與選票不同,公投票內容以文字呈現,請投票權人先閱讀公投公報充分瞭解各項公投案之正、反資訊,做好決定,加速圈選。市選委會指出,本次公投投票權人資格,以110年8月28日前一日已滿18歲以上者【即民國92年8月27日(包括當日)出生者】為限,110年8月28日以後(包括當日)才滿18歲者,尚無本次投票權,有投票權民眾請於12月18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前往指定投開票所,投下您神聖的一票!本次投票時間下午4時屆止時,選務人員會在排隊隊末舉牌,告知民眾停止排隊,晚於隊末人員的民眾無法投票,請民眾務必儘早前往投開票所。市選委會呼籲,投票權人為居家隔離者、居家檢疫者依傳染病防治法及公民投票法第22條規定,不得進入投票所投票及參觀開票。另投票權人如係符合病例定義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個案,經醫院安排採檢,並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衛生局開立「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於接獲通知檢驗結果陰性前,應留在家中,不得進入投票所投票及參觀開票,請民眾務必遵守上述規定。倘家屬具上述身分者,請務必提醒不得外出投票,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