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台南警六分局「監警環」聯手出擊,強力取締改裝及噪音車輛
圖:台南警六分局「監警環」聯手出擊,強力取締改裝及噪音車輛
圖:台南警六分局「監警環」聯手出擊,強力取締改裝及噪音車輛
圖:台南警六分局「監警環」聯手出擊,強力取締改裝及噪音車輛
南警六分局「監警環」聯手出擊,強力取締改裝及噪音車輛
改裝及噪音車輛產生令人厭惡的噪音或炫目的強光,影響用路人行車安全及破壞市民良好的生活環境,南警六分局結合交通警察大隊、臺南監理站及環保局,於110年12月30日20時在夏林路客家文化會館前,共同實施「警監環聯合稽查路檢」,針對改裝車燈(LED、HID)、設高音喇叭、排氣管(翹管、無隔熱防護裝置、拆除消音器)、無照駕駛等違規行為,主動攔查檢驗,3小時共開罰32件,包括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8條改裝車輛計30件、第21條無照駕駛1件及第22條越級駕駛1件;另外,通報改裝排氣管噪音車輛6件(環保局告發噪音車輛3輛),警方展現執法強度,期改善改裝、噪音車輛違規、擾民情形。
汽機車改裝排氣管、車燈(LED、HID)或拆除消音器等,不僅影響社會安寧,更易造成交通危險,環保署設有噪音車輛專門檢舉網站,民眾如發現機動車輛行駛道路上有噪音擾寧情事,可上傳相片或影片至環保署噪音車檢舉網站https://noisecar.epa.gov.tw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將通知車輛到檢,檢測不合格依法開單處以1800元至3600元罰鍰。另外,駕駛人危險駕駛,如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所列各項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之罰緩外,致生往來危險者,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南警六分局長陳錦文表示,結合監理機關與環保局共同執行防制車輛改裝及噪音車輛聯合稽查工作,就是希望提醒駕駛人能知法守法、安全駕駛,呼籲民眾切勿任意改裝車輛、拆除消音器或超速行駛。未來將持續結合路檢、巡邏等勤務,針對改裝車輛經常出入路段,加強攔查取締,並針對噪音車輛蒐集證據,通報監理機關及環保單位召回車輛檢驗。同時,也將利用各種機會,加強交通安全宣導,促使民眾提升守法觀念,共同維護營造安寧的生活環境及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