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南市第四分局全面稽查、攔檢取締酒後駕車違規行為
圖:南市第四分局全面稽查、攔檢取締酒後駕車違規行為
南市第四分局:酒後不開車、安心過好年
酒駕的懲罰在2019年,立法院曾經修法提高過罰則,包括累犯加嚴最重無期徒刑、延長駕照吊扣期、乘客連坐等,來嚇阻酒駕。
總統臉書公布,立法院再次修法,三讀修正通過加重酒駕刑罰及行政罰的相關條文,請大家一起來關注:
(一)酒駕肇事,增訂得併科罰金100萬元至300萬元。
(二)酒駕未肇事刑期提高至3年以下,得併科罰金30萬元。
(三)10年內兩度酒駕的累犯,可公布姓名、照片和違法事實。
對於酒駕事件,警察一定秉持零容忍,除了加重罰責,杜絕僥倖心態,更會持續透過嚴格執法,來全力降低酒駕事件的發生。
歲末年終、尾牙聚會,請大家一起互相提醒身邊的親友不要酒駕,第四分局於昨(24)日起,為了讓民眾安心過佳節,針對轄區KTV、PUB、酒店、餐飲店等易飲酒處所周遭路段及易酒駕肇事路、時段,採不分日、夜、時段、地點全面稽查、攔檢取締酒後駕車違規行為,以提升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強度及宣示警方掃蕩酒駕的決心,110年第四分局共取締酒後駕車121件,其中移送公共危險罪101件101人。
分局長王子雄特別呼籲民眾,切勿「酒後逞強行、害人毀家庭」,並確實戒除勸酒習慣,落實「指定駕駛」或「搭乘計程車返家」等措施,亦請業者應提供酒醉顧客必要之交通服務(如代叫計程車),以確保本身及他人安全,一起共創安全、順暢的行車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