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南市第四分局取締大型車輛違規
圖:南市第四分局取締大型車輛違規
圖:南市第四分局取締大型車輛違規
南市第四分局取締大型車輛違規,維護市民交通安全
砂石車及聯結車等大型車輛行駛於市區多岔且車多的道路,對用路人「行的安全」造成相當大的影響,行車危險性及壓迫感更甚,為維護臺南市安平區用路人交通安全,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於16日上午9至12時,在轄區內執行大型車、砂石大貨車各項違規執法專案,期間並配合交通警察大隊使用「活動地磅」,取締違規超載的大型車、砂石大貨車。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裝載貨物超載處新臺幣1萬元罰鍰,超載10噸以下者,超載部分每噸加罰1000元,超載10至20噸,每噸加罰2000元,超載20至30噸,每噸加罰3000元,超載30噸以上,每噸加罰5000元。
第四分局同時亦針對大型車砂石大貨車超速、酒後駕車、闖紅燈、行駛禁行路段(未經申請或於上、下班尖峰時段行駛者)等各項重大違規嚴正執法,另外對於大型車砂石大貨車違規停車亦列入查察重點,分局除持續規劃專案稽查外,並要求各所、隊落實違規車輛取締,守護用路人的安全。
分局長王子雄表示,大型車因視野死角和內輪差因素造成嚴重事故,另長輩與兒童對道路周遭感知反應比較遲緩,建議民眾遇到大型車保持 10公尺以上安全距離,傍晚或夜間出門穿亮色系衣服或配戴會發光物件,增加醒目程度,鞏固自身交通安全,就能快樂出門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