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南市第二分局宣導行車減速慢行切勿疲勞駕駛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圖:南市第二分局宣導行車減速慢行切勿疲勞駕駛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行車減速慢行 切勿疲勞駕駛 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提醒駕駛朋友,避免疲勞駕駛,以確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4條:「汽車駕駛人,連續駕車超過8小時經查屬實,或患病足以影響安全駕駛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如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者,得吊扣其汽車牌照3個月」。
警二分局呼籲駕駛朋友對於常需要長途開車,或是規劃長途出遊的民眾應時時以「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這句話來提醒自己保護自身及他人安全,因為疲勞會影響駕駛人的專注力,稍不注意,就會造成莫大的遺憾,不可不慎。
警二分局表示駕駛朋友如長途開車後發現身體疲累時,反應會下降,甚至出現微型睡眠,即數秒鐘的淺眠。有些駕駛朋友在發現身體疲累時,常會採用開車窗、聽音樂或是利用提神飲料,但這些方法的成效都是短暫的,駕駛人過了一段時間後,還是會再度陷入疲勞狀態。唯有將車停於安全的地方小睡片刻,才是保持後續安全行車之道。
為了行車安全,警二分局籲請駕駛人應多加注意自己的身體狀況,一旦發現有視線模糊、常漏看或錯看資訊、不自覺頻頻點頭、哈欠連連、判斷遲緩、注意力無法集中……等,表示身體已經疲勞,不適合繼續長途駕駛,要記得將車輛停放在適當安全處所,適時的休息,切勿疲勞駕駛勉強開車上路,珍惜自己與他人,期許大家「快樂出門、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