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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不開車,酒駕「醉」不行
2022
03/29
20:37
天眼日報記者
田進山
台南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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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9 20:37
天眼日報記者 田進山 台南市 報導

圖:第四分局提高取締酒駕勤務部署密度及擴大執行層面

 

圖:第四分局提高取締酒駕勤務部署密度及擴大執行層面

 

圖:第四分局提高取締酒駕勤務部署密度及擴大執行層面

 

圖:第四分局提高取締酒駕勤務部署密度及擴大執行層面

 

飲酒不開車,酒駕「醉」不行

為有效遏止酒駕行為,防制酒後駕車肇事案件,第四分局提高取締酒駕勤務部署密度及擴大執行層面,祭出鐵腕不定期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強化酒後駕車取締作為,降低交通事故發生,111年3月份共計取締酒後駕車計46件,比去年同期增加38件;而在3月份無酒駕肇事紀錄,比較去年同期減少3件。

另提醒用路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及35條之一,於111年3月31日起修正除部分罰則提高外,又增訂酒駕(十年內)再犯者,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五類重大酒駕事件包括:①酒駕肇事致死、②酒駕肇事重傷、③酒駕肇事逃逸、④受社會矚目酒駕新聞事件及⑤因酒駕受裁決處分確定等,以回應廣大民眾對用路安全的期待。

分局長王子雄特別呼籲市民,切勿「酒後逞強行、害人毀家庭」,並確實戒除勸酒習慣,落實「指定駕駛」或「搭乘計程車返家」等措施,亦請業者應提供酒醉顧客必要之交通服務(如代叫計程車),以維護交通行車安全,確保本身及他人安全,一起共創安全、順暢的行車空間。

上傳時間:2022-03-29 20:37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田進山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