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南市強化大樓消防安全檢查持續追蹤到改善為止(記者邱寬攝)
圖:南市強化大樓消防安全檢查持續追蹤到改善為止(記者邱寬攝)
南市強化大樓消防安全檢查黃偉哲指示要持續追蹤到改善為止
台南市政府消防局今(7)日於市政會議中,說明大樓消防安全檢查機制及工作成效。黃偉哲指示,消防法規僅是大樓安全的最低底線,請消防局落實老舊大樓的檢查與執法,對於違反規定的大樓,必須追蹤到改善為止。
消防局表示,依據消防法,各類場所之管理權人對其管理之場所,應設置並維護其消防安全設備,並委託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定期檢修消防安全設備;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另外,達十一層以上的建築物、地下建築物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必須符合防焰規制。
倘消防安全設備或防焰物品經檢查不合格,將罰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防火管理不合格、或建物管理權人未提申報檢修,裁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
消防局指出,為了使消防安全檢查專責化,消防局在108年成立大隊專責檢查小組,成員有55名。除了需經消防設備師(士)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合格,或經一定專業講習訓練,且不得有品德操性、風紀問題遭申誡以上處分。另外,為求執法標準一致,加強檢查人員教育訓練及法令座談,並定期辦理安全講習及訓練。
去(110)年台南市針對轄內15691家列管場所進行消防設備檢查,共檢查13519家,裁處罰鍰共有140件次;6樓以上大樓列管家數則有1614家,共檢查1395家,裁處罰鍰者有17件次。
台南市政府未來將持續從嚴,針對列管場所執行消防安全檢查,並強化對公眾宣導正確的消防安全觀念,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