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苓雅警分局警備隊幹員執行巡邏勤務,於日前凌晨6時許,在苓雅區和平路與五權街口盤查可疑人車,適一男子騎機車搖擺不定經過,因路不熟悉,詢問警員加油站在何處。遂予以攔查,經施予酒測,濃度超過標準,全案偵訊後移請偵辦。
該銀行業業務員莊0維〈39歲〉自稱因獨自出差,夜間窮極無聊,前往三民區大昌路附近羊肉爐與朋友喝啤酒,約喝3瓶後酒脾大開,改以伏特加烈酒划拳暢飲。大概於凌晨5時40分離開。因急於回家,才冒險開車回家。員警初估遭法院判決罰金將超過6萬元,他後悔表示,得意忘形卻要如此代價,大嘆得不償失。
陳姓員警稱,於巡邏途中,發現和平路上有一男子搖擺不定經過,因路不熟悉,詢問警員加油站在何處。查覺該男子莊0維面紅耳赤,酒氣沖天,經施予酒測,酒測值每公升竟高達0.73毫克。研判一般喝啤酒量,至少要喝10瓶以上。警方偵訊後,全案仍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苓雅警分局員警表示,為維護交通安全今後將持續取締酒醉駕車行為。並再次呼籲民眾酒後勿駕車上路,充分尊重用路者行的權利與維護行車安全,使廣大市民得享安全的通行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