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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款改裝車!南警4小時取締77件違規 』
2022
07/20
20:43
天眼日報記者
田進山
台南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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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0 20:43
天眼日報記者 田進山 台南市 報導

圖:南警4小時取締77件違規改裝車

 

圖:南警4小時取締77件違規改裝車

 

圖:南警4小時取締77件違規改裝車

 

『這款改裝車!南警4小時取締77件違規 』

改裝噪音「汽、機車」影響夜間安寧,而「電動自行車」雖屬慢車,改裝後行駛速度動輒7、80公里,更勝機車,均為民眾所詬病。第一分局19日晚間結合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臺南監理站、臺南市政府環保局等權責單位,在中華東路後甲圓環處執行「監、警、環聯合稽查」專案勤務,強力查處這款「改裝車」違規情事。

本次勤務共開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18條改裝車輛72件(其中召回檢驗57件)、無適格駕駛4件、排氣管改裝由環保機關召回檢驗計3件;其中針對電動自行車部分,取締未戴安全帽1件、改裝變更原有規格1件。

由於臺南市國家公共建設及民間投資工程如火如荼進行,常見移工騎乘改裝電動自行車,警方將加強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闖紅燈、酒後駕車及未依標誌、標線行駛等項目取締,若查獲未黏貼審驗合格標章,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2款「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沒入車輛;另外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於道路行駛或使用,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可依同法第72條第2項,處所有人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

第一分局分局長方國璽表示,鑒於電動自行車無需考照的便利性,普遍可見學生或上班族以電動自行車代步,提醒民眾在購買電動自行車時,請選購型式審驗合格的車輛,勿購入來路不明的拼裝車,以免發生車輛故障或自燃風險,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

上傳時間:2022-07-20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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