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選委會完成3項候選人名單審定
嘉義縣選委會辦理下屆縣長、縣議員及縣鄉鎮市長選舉,委員會27日通過4位登記縣長、53位登記縣議員及41位登記鄉鎮市長候選人資格審查,送中央選舉委員會核定。
這次委員會下午3時30分於縣選委會會議室舉行,由兼主任委員的副縣長吳容輝主持,委員全部到齊,會議一直進行到下午5時30分結束。
其中,已完成登記的4位縣長候選人資格都無問題,另54位登記縣議員候選人中,李文堂因同時登記參選縣議員和中埔鄉長,依選罷法第25條規定「同時為2種以上之候選人登記無效」外,其餘候選人均符合資格。
曾因法令規定和程序引發爭議的東石鄉長登記候選人黃石吟資格問題,選委會總幹事吳芳銘表示,經向中選會請示結果,中選會請主管機關(嘉義縣選委會本權責)自行認定,會中由委員們依法論法深入討論後,進行無記名投票認定。
8位委員投票結果(主席除外),6人認定「符合資格」、1人認不符資格、1人棄權,認定「符合資格」的委員們,主要是爰引中央選舉委員會87年6月4日解釋令「候選人名單『公告前』已執行完畢者,准予登記」、亦即修正後的第29條選罷法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