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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日媒體密集報導國人遭拐騙、利誘前往柬埔寨、緬甸、泰國,卻遭拘禁虐待,逼迫從事國際詐騙工作人口販運案件,雲林縣警察局隨即全面清查縣內110年7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前往柬埔寨等地尚未返國之民眾,執行家戶訪查併同犯罪預防宣導,以發掘潛在被害人,並受理立案偵查8件,經協同刑事警察局偵六大隊、移民署雲林專勤隊等單位,在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莊珂惠及程慧晶檢察官指揮下,迅速於15、16日查獲7名犯嫌到案,於預防面及偵查面並行,以防止國人繼續被害。
經刑事局分析是類案件出國之人有三種類型,分別為「被騙去的人口販運被害人」、「知道自己去參與犯罪的」、「正常工作的民眾」,另詐欺、拐騙手法最多為親友間招募,因為遭詐欺集團控制人員,為求脱身,通常會配合以俗稱「抓交替」方式,利用親友間信任關係,誘騙親友至柬埔寨等地,以換取本身自由,其次詐欺手法為利用「線上博奕公司工作機會」、「高薪、高待遇」為由廣告或經朋友推薦,受高薪誘惑想出國工作,故聽從不明人士透過LINE或微信指示,配合辦理所有出境事宜,且全程不用任何花費。該局表示,涉及詐騙國人出國並妨害自由者,已涉嫌刑法意圖營利詐騙使人出國及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重罪,另受高薪誘騙出國民眾,雖全程不用任何花費。但實際上,一旦下了飛機與犯罪集團成員碰面,就從此失去自由,日夜被囚禁毆打、傷害逼迫不斷撥打詐騙電話及發送詐騙訊息,身心創傷難以平撫,該局呼籲民眾,各國薪資所得均不同,惟以台灣與柬埔寨等東南亞國家相較,只要工作內容不明且薪資比臺灣高,就是明顯不合理,希望國人出國工作應慎選地區並三思,以避免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