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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府呼籲消費者審慎選購市售鞋類商品!
2009
10/29
18:27
天眼日報記者
顧宇宏
台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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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9 18:27
天眼日報記者 顧宇宏 台東縣 報導

近年橫掃全球,在台灣街上亦隨處可見的「園丁鞋」,俗稱「布希鞋」或是「洞洞鞋」,因為重量輕、防水、顏色鮮豔、穿脫方便,成為目前市面上暢銷流行的一種塑膠材質鞋款商品。不過根據「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針對市面上園丁鞋商品進行重金屬和可塑劑含量抽樣檢測,發現超過4成以上的產品可塑劑超量,其中多種是國際上早已禁用的環境荷爾蒙。如果長期接觸,會干擾人體分泌系統,嚴重還會造成不孕症,光腳穿布希鞋,可能會透過皮膚吸收,提高致癌機率,小朋友穿久了,還會影響發育,甚至造成性別錯亂,男童容易雌性化,恐暗藏危機。消基會呼籲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除了要求不合格商品要立即下架、銷毀之外,提醒消費者,因可塑劑能透過油脂進入人體,民眾如果擦了乳液,最好不要再接觸園丁鞋,如果非要穿這類鞋子,最好先穿上襪子再穿。

台東縣政府呼籲消費者應審慎選購標示完整、清楚之鞋類商品,確保自身權益,勿因貪小便宜買到黑心商品,依據「鞋類商品標示基準」的規定,鞋類商品應行標示事項如下:

(一)商品名稱

(二)製造或委製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其為進口者,應標示進口商名稱、電話及地址

(三)生產國別(產品主要製程地之生產國別)

(四)鞋面、外底主要材料

(五)尺寸

另外,在標示方法上,應於商品本體上、附縫標籤、貼標、附卡或外包裝標明之。所用之文字應以中文為主,得輔以外文;生產國別並應採用固定不得拆換之烙印、燙印、印刷或附縫標籤方式,以中文或外文標示於商品本體上之明顯處。但拋棄式之紙質或織物材質製成之室內拖鞋,不在此限。

對於標示不符合的商品,依《商品標示法》第十五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通知廠商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

上傳時間:2009-10-29 18:27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顧宇宏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