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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苓雅分局查獲男子竊盜柚子
2009
10/30
20:07
天眼日報記者
何才雄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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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30 20:07
天眼日報記者 何才雄 高雄市 報導

98年10月29日20時許,在高雄市天山路有1男子俟機竊取雜貨店水果,在被害人追呼之際,適逢巡邏警網經過目擊,遂予以盤查逮捕查獲。

臨時工人邱0榮〈44歲〉自稱家住高雄市天山路,因愛吃柚子,又無錢購買,於98年10月28日遂至天山路雜貨店,以假借購買香煙之理由進入,於離開時,伺機竊取該店門口擺放之柚子。食髓知味,於98年10月29日傍晚又於該處,故技重施。不料為老闆發現,惶懼欲加速逃逸。經一陣追逐,遭警民圍捕逮獲,旋為苓雅分局以強盜案移送法辦。邱0榮特別強調只是小竊盜而已不是強盜,不要大驚小怪。

苓雅警分局有鑑搶匪危害治安甚鉅,平常即以最嚴密之勤務作為,針對轄區易生搶、竊案地點,編組便衣防搶勤務。且執行對可疑分子及騎乘機車未懸掛車牌等行為人之攔檢盤查,以防制搶案發生,兼顧發生時之立即反應逮捕。

苓雅警分局員警表示,籲請民眾之住宅、商店平時應保持警覺性,注意是否有歹徒事前觀察作案地形,敦親睦鄰,聚集店面之人潮,使歹徒不敢冒然以身試法。居安思危,可考慮加裝監視器,警民連線或保全系統、顧請警衛人員更佳。住家店舖不要久置大筆現金,遇有提領大量現金時,可以電話請求當地派出所警察護送返家。

上傳時間:2009-10-3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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