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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遠鏡眺望遊客下車竊賊伺機洗劫車內財物多起恆春分局埋伏逮捕
2009
03/04
02:12
天眼日報記者
許明松
屏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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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4 02:12
天眼日報記者 許明松 屏東縣

 

橫行恆春半島墾丁各觀光景點乘機以六角板手破壞遊客車門,偷走車內財物之竊案,一直是遊客揮之不去夢饜。竊賊利用遊客來到觀光勝地遊玩時,放鬆心情及玩水時不便將隨身等貴重物品攜帶之心態,大肆搜括遊客財物,因做案時間約短短一分鐘,又因敵暗我明使得警方防制不易,故須投入大量警力在各觀光景點,以守株待兔勤務方式等待竊賊出現,但往往事倍功半只能防制,無法有效嚇阻,須籍由歹徒做案交通工具、習性、時段及地點多項研判中找出策略,屏東縣警察局恆春分局偵查隊終在9年03月01日16時40分許,在恆春鎮水泉里白沙路段將已下手行竊遊客車內財物竊嫌陳○德逮捕,當場取出被害人之皮包、胸罩衣物等贓物,暨作案望遠鏡、六角板手、手套等作案工具,另在車內搜出手機二支、家樂福對換兌、隨身碟、記憶卡、高速公路回數票、郵票及懸掛失竊車牌二面等物品,陳嫌共坦承9件已多數找回失主,全案依觸犯竊盜罪嫌,報請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犯罪嫌疑人陳○德(52年次,屏東縣里港人,有多次竊盜紀錄)與另一名在逃犯嫌雄仔(綽號醜臉)深知恆春半島之各風景區遊客非常多,欣賞風景或下遊玩時,習慣不攜帶物品下車,故先以偷來車牌懸掛在車上,以避開警方查緝,即使查出車牌也無法將其逮捕,到達定點後先望遠鏡觀看遊客動態,對於甫停車又空手下車之遊客,即成為手中肥羊,將車開至遊客車旁,由陳嫌或另一名犯嫌雄仔以自製的六角L型扳手〈又稱強姦扳手〉,在兩秒內撬開轎車車門,竊取車內之財物,所得則由二人朋分,花用殆盡。陳等兩嫌食髓之味,從97年11月至今陸陸續續不定期在墾丁地區各觀光景點犯案,曾於97年12月21日在墾丁小灣停車場竊取他人信用卡後,將準備好之汽油桶置放車後,隨即趕往恆春驛站加油站盜刷加油,加油時還戴上口罩、帽子以防人耳目,可見陳嫌心思慎密,做案時?不留下痕跡,讓警方查緝時非常頭痛。

陳嫌被逮前一次係於98年2月12日在墾丁小灣停車場作案,因拍到車子影像及沿路調出車號,但為二天前在高雄縣竊得之車牌懸掛,據陳嫌表示作案旋即出國前往大陸找老婆,墾丁地區也因此平靜二週。偵查隊根據所得線索,分析竊嫌換牌容易、換車難製成查緝通報,將該車特徵點通報各所以車追人,終將陳嫌再前往本轄作案時,即時逮捕以降低遊客之損失,也顯現警方辦案之用心。恆春警察分局長謝宗宏表示,兩嫌犯案地點遍佈整個恆春半島,將針對另一在逃犯嫌將全力追緝,維護治安警方責無旁貸,但也呼籲遊客來訪恆春半島除欣賞好山好水外,務必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以免讓宵小有可趁之機。

上傳時間:2009-03-04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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