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營分局12月30日執行『防制危險駕車』、「取締酒後駕車」暨專案勤務
時值冬令進補和112年元旦連假時節,民眾旅遊、返鄉飲宴機會增加,新營警察分局為貫徹「酒駕零容忍」政策,於111年12月30日規劃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專案,該日專案勤務將針對轄內餐廳等飲酒場所及易發生酒駕肇事路段加強攔查、取締,以消弭酒駕事故發生,杜絕心存僥倖之違規駕駛人,維護大眾安全。
經研究指出,呼氣酒精濃度超過0.25mg/l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0.05﹪以上,將使其駕駛能力變差,肇事率比未飲酒時高二倍,呼氣酒精濃度超過0.55mg/l以上(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110mg/dl),其平衡感及判斷力障礙昇高,肇事率比未飲酒時高10倍。,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提醒民眾切莫心存僥倖,若有飲酒需要,可多加利用「指定駕駛、代客叫計程車、代客開車」等措施,確實遵守『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的安全法則,愛惜自己的生命以及尊重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切勿酒後開車,以保障行車安全;惟有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