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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利用三合一選舉,假借候選人名義,四處詐騙金錢
2009
11/06
21:08
天眼日報記者
王盈盈
嘉義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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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6 21:08
天眼日報記者 王盈盈 嘉義縣 報導

嘉義縣太保市、民雄鄉等地區,自98年10月21日起連續發生多起,有一名年約35歲,身高170公分許,中等身材之男子,假借嘉義縣第16屆縣長候選人及第17屆縣議員候選人之服務處人員,分別向自行車店、菜攤、檳榔攤等處所,偽稱上述候選人服務處,急需購買自行車、蔬菜、雜貨及杯水等,從中施詐,騙取金錢得逞。案發後,消息迅速廣闊傳開,引起遭假借名義之候選人極為忿怒,同時擔憂渠形象受損,有影響本屆選舉之虞慮。

嘉義縣警察局獲報後,認為此風不可長,務必儘速將犯嫌查捕到案,有效遏止再犯,確實淨化選舉治安,因此嘉義縣警察局長謝文傑立即召集刑警大隊,民雄分局,水上分局等單位成立專案小組,展開各類資訊系統及治安顧慮人口清查等,積極聯合偵辦,案於98年11月5日上午7時30分許,經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大林分駐所陳所長率員循線於大林鎮民生路查獲犯嫌陳○○到案。

詢據陳嫌坦承上記犯行不諱,且供稱:渠分別於98年10月21日前往民雄鄉文隆村向一自行車店李姓老闆,偽稱:某縣長候選人要訂購自行車10輛,同時要發放服務人員工作金,急需換取五百元及一百元紙鈔,因而詐取計新台幣20000元紙鈔逃逸,復於10月29日再前往太保市中山路一家菜攤向林姓老闆,偽稱:某縣長候選人服務處要採購蔬菜、雜貨及換取一百元紙鈔等,因而再詐取一百元紙鈔計新台幣3000元得逞,另於11月2日前往民雄鄉興中村一家檳榔攤向岑姓被害人偽稱:渠係縣議員某候選人家屬,某候選人家中要購買10箱杯水,同時渠要再前往金紙店,購買金紙而缺錢,因而詐取被害人新台幣3000元得逞。全案經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依詐欺、妨害投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罪嫌報請嘉義地檢署偵辦。

嘉義縣警察局長謝文傑,全面呼籲轄內上記類似各廠商、行號,如遇有相類似情況,請謹慎求證,免於受騙,同時亦呼籲意圖借本次三合一選舉,施以任何詐騙及妨害選舉之不法情事,警方絕對有信心全面檢肅及淨化選舉治安。

上傳時間:2009-11-06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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