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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南警分局有鑑於交岔路口因車不讓行人,造成行人死傷逐年攀升。雲林縣警察局規劃自5月1日實施路口安全大執法工作,執法4大重點項目為「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尤其車輛不禮讓行人,罰鍰將一律提高為3600元。
為加強相關法令宣導及防制事故發生,斗南分局分局長温基興指示交通組配合警察局執法措施,每週規劃3日執行守望、交通稽查勤務,針對人潮熱時、熱點,進行違規取締並同時宣導相關法令,使民眾遵守交通規則,並避免意外事故發生。斗南分局交通組長徐呈璋說明,所轄執行重點路口有10處,分別為1.斗南鎮台一線及台一丁線路口。2.斗南鎮雲158線及大同路口。 3.古坑鄉文化路及雲198(嘉新路)路口。 4.斗南鎮順安街及永安路路口。 5.斗南鎮中正路及南昌路路口。6.大埤鄉中正路及中山路路口。 7.斗南鎮文昌路及大同路路口。 8.斗南鎮158乙及信義路271巷15弄路口。 9.古坑鄉中山路及西平路路口。 10.古坑鄉中山路及中正路路口。上述路口多為長者及學生族群行經人行穿越道,或閃紅、閃黃號誌路口,同時亦是轄內易肇事路口。昨(1)首日執法共舉發「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7件、「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14件。希望藉此本次專案執法及宣導,強化鄉親對禮讓行人及路口「停」、「慢」交通法規觀念。斗南分局分長温基興表示,警方除對「路口不停讓行人」等4項重點違規項目,每週實施3日,持續加強執法外,即日起將利用各項集會場合、校園宣導、社群網站等,以各種形式宣導交通相關法令、文宣,讓駕駛人及行人養成遵守路權的觀念與習慣,從執法及宣導雙重手段,建立民眾用路觀念。